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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土方大戰 建商土資業沒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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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法規會審議「營建剩餘土方管理自治條例」,傳出修正日後所有營建土方不分好壞,全部交土資場廢土處理。中市建築開發公會指控議會立法是圖利少數土資場。法規會上,原台中縣市議員意見兩極,建商土資業者協商亦無共識。12日議會暫停討論此案,等市府提出新版再送大會。

原台中市對於剩餘土方規定,開挖出的三種有價級土方,可逕為交易,賣給砂石場;但議會新訂條例,所有土方一律要視為廢棄土,交給土資場處理,建商同時要付出廢土處理費。台中市建築開發公會抗議,不符合正義。

台中市建築開發公會張麗莉表示,建商贊成土方處理要公平競爭,但可在逕為交易的原則下,透過市府配套措施實施。譬如由政府認定土資業者的總量,是扣除可利用的土方後再計算。

但中市營建剩餘土資公會,則認為原中市違反全台規定,有失公平正義原則。土資處理業者向議會陳情,要求市府要給業者一個公平生存的空間,理事長鍾雲城指出,土方價格是市場自由機制,B1類土質都向建商購買,並無收取「棄土證明」費。

10日審議「營建剩餘土方管理自治條例」時,市府傾向維持原台中市規定,將剩餘土方「逕為交易」。但原台中縣議員主張剩餘土方,應該與其他縣市同一步調,全部送交土石場,

議會法規會上,原台中縣市議員意見呈現兩極,建商與土資方也陸續到議會陳情,11日協商後無共識,決定23日再起協商。12日議會暫停討論此案,等市府提出新版後,再送委員會及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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