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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鑽換真鑽 檢起訴慣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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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日電)有竊盜前科的37歲吳姓男子連續3年在台北市精品店、珠寶店等,趁店員未注意,以快速拿假鑽換真鑽手法,成功犯下9次竊案。檢方依竊盜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有搶奪、竊盜前科的37歲吳姓男子從民國97年開始,以假鑽換真鑽等手法,成功在台北市鐘錶行竊得價值約9萬元芝柏錶、精品店約17萬元1.35克拉鑽戒、珠寶店約12萬元天珠等,連續犯下9次竊案。

起訴書指出,吳男鎖定珠寶店後,先是與店家老闆攀談,佯稱要購買鑽石,讓店主拿出鑽石讓吳男挑選,再趁店主打包物品等疏未注意之際,快速以假裸鑽調包手法,成功竊取真裸鑽、金錶等。

檢方偵辦,認定吳男犯下竊盜罪嫌,且審酌吳男年輕力壯,卻不思正途謀職,一再竊取昂貴物品牟利,依竊盜罪起訴吳男,並請法官從重量刑,並於服刑前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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