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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的粽子漏餡了 新北市命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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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宋順澈台灣台北報導)消保官於端午節專案調查時,針對各大連鎖超商之端午節粽子預購進行抽驗,有部份超商所販售之粽子實品與目錄或包裝內容物標示不符,消保官於完成調查後即命業者限期改善。

法制局表示,為調查今年業者推出端午節預購粽子之品質,法制局消保官隨機選擇7-11、全家、OK、萊爾富、新東陽等業者所預售之粽子及伴手禮進行調查,發現7-11行銷目錄之「阿發師干貝粽」及「台南大億麗緻松阪帝王粽」實品與型錄及包裝上內容物之標示不符,如商品食材標示含有干貝、鮑魚、櫻花蝦或紅鴨蛋黃等惟經檢視實品之內容,卻有部分商品發生缺漏上開食材情形,應係品管所發生之失誤,消保官已命業者應立即改善並加強品管。另調查亦發現萊爾富有未給付消費者預購單、新東陽現場販售商品未貼使用方法及保存期限等缺失,經消保官命限期改善後,業者皆已完成改善。

法制局指出,經消保官持續調查,發現今年各大超商之郵購商品買賣部分已有大幅改善,惟消保官亦提醒消費者,看型錄預購商品或於網路訂購商品,已漸成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服務之習慣,但於預購或選購商品時,除要貨比三家價格不吃虧外,亦要注意商品之使用方法、保存方式及商家之信譽,避免身體健康及權益受到損害;消費者並可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網站,參考中央主管機關所公告之各類「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或契約範本,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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