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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财力证明 台金管会续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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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 9日电)未来买保险可能要出具财力证明,立法院财政委员会立委认为是扰民。金管会主委陈裕璋表示,仅是要求保险业落实“认识客户(KYC) ”现有规定,会与业者沟通,了解实务情况。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到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进行“审查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业务重点及绩效”与“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财团法人发放奖金考核制度检讨”专案报告。

媒体报导,中华民国人寿保险商业同业公会订立的“保险业招揽及核保作业控管自律规范”,民众买高额保单7月1日起必须提出财力证明。

多位立委提出质询,认为保费收取是预缴行为,并不是信用卡借贷,投保保费较高,缴不出保费,保单会失效,但不会造成金融机构财务危机,这项政策实施将是扰民行为。

根据寿险公会的自律规范,同一被保险人累计保费超过年收入30%;保额累计超过家庭年收入20倍;3个月内连续向 2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额及保费与要保人、被保险人财力或收入有明显的不符;要保人、被保险人投保及业务员招揽曾经有异常记录;投保旅行平安险保额超过新台币2000万元,都要提出财力证明。

国民党立委卢秀燕认为,确实有高资产客户利用保单来作财务、节税规划,但保费缴交并不会影响到这些高资产人的生活,若金管会要实施财力证明政策,要针对这些高额、钜额的保单,如保额超过 1亿元以上,顺便帮财政部国税局了解缴税状况,其他就不要扰民。

陈裕璋表示,保险业核保时就已经有KYC的规定,而要财力证明的规定,仅是落实原本就有的规范,不是新增加的政策。

陈裕璋说,立委的意见,金管会会审慎参考,也会针对保险业、保户实际执行的状况与业者沟通,再讨论规范的内容达成共识后,才会考虑落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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