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妻遭誣判 夫悲哀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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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02日訊】青島法輪功學員高銘霞女士被非法關押近一年後,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被「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以莫須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五年。其丈夫為了能救她出來四處奔波,身心疲憊,最後含冤離世。而到其丈夫臨死前,當局也不允許高銘霞見他最後一面。

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做好人

高銘霞,今年四十五歲,家住青島市李滄區中嶗路1034號樓2單元202戶,原在城陽區技術監督局工作。一九九九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她從小體質較弱,經常感冒,患有頑固性頭疼。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嚴格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原工作單位同事和鄰居們都誇她是個樂於助人的善良人。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開迫害法輪功後,高銘霞曾經二次被非法勞教,遭受了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被迫流離失所一段時間。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一日晚七點多,李村派出所警察岳峰帶領幾名警察在高銘霞家的樓下蹲坑,將外出回家的高銘霞再次綁架。

第二次遭到綁架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一日晚七點多,李村派出所警察岳峰帶領幾名警察在高銘霞家的樓下蹲坑,將外出回家的高銘霞第二次綁架。

第二天,李村派出所的兩名警察到高銘霞家,傳喚高銘霞的丈夫到派出所,說居委會金偉紅已報警,惡告高的丈夫要挾大鬧居委會,擾亂社會秩序,叫他到派出所接受處理。因高的丈夫不在家,他們就叫高的母親接收傳喚證並簽字,結果被高的母親嚴厲拒絕。第二天,高的丈夫到派出所,義正辭嚴地說:我是去居委會問她,為甚麼一次次勾結惡人迫害高銘霞,告訴她以後不要再幹迫害好人的事,怎麼就成了擾亂社會秩序了?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下午,岳峰打電話通知高的丈夫:明天到派出所一趟。第二天,家屬到派出所,岳峰給了家屬一份青島市公安局的逮捕證,並說高的案子已經轉到了李滄檢察院。


李滄檢察院(明慧網)

其夫致死未能見妻一面

此後,高銘霞的家屬多次找李滄檢察院訟訴科、李滄分局、李村公安局等,這些部門互相推諉,不給明確答覆。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四日,此案被移交李滄法院。

二零一一年過年期間,高銘霞的丈夫多日奔波,身體出現異常。二月底,家人去東山居委會及李滄公安分局,要求放高銘霞回家照顧丈夫。他們卻百般刁難 。二零一一年年後,高銘霞的丈夫身體每況愈下,於三月八日晚十時左右離世。三月九日,高銘霞的家人從社區居委會、派出所開始,一層一層向上找,希望讓高銘霞見其夫最後一面。但因高銘霞拒絕放棄信仰,中共人員最終也不讓她見其夫一面。


善妻高銘霞遭誣判, 愛夫四處奔走相救,最後悲哀離世,臨終未見一面。(明慧網)

刁難律師


 李滄區法院於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在青島大山看守所內的刑事法庭非法開庭,同時對兩名辯護律師進行卑鄙刁難,致律師憤而拒絕出庭,以示抗議。一場所謂的審判鬧劇結束之後,法院通知律師五月二十六日下午兩點再次開庭。

五月二十六日下午,夏莊社區居委會被安排到場監視高銘霞的家屬,律師則被特意安排的警察寸步不離的跟蹤著,甚至連上廁所也有人監視。 而且法庭規定高銘霞的家屬和律師總共只能旁聽三人。因為1年沒有見到親人了,所以家屬們強烈要求都能進庭,但卻被警察蠻橫拒絕,聲稱這是規定,但卻提供不出書面的法律依據,還強詞奪理說他說的就是法律條文。

一直拖延到下午三時才開始進行所謂的安檢, 高銘霞的家屬和律師都被警察們搜遍了全身,褲腳、鞋子甚至是錢包裏的人民幣都被摸了個遍,每個人至少搜查了3遍才允許進庭旁聽。最高法院規定律師和檢察官都應免檢,這樣的安檢本身即是非法的,是對律師人格的侮辱。然後居委會和警察要求家屬們必須對號入座,並且不准坐在一起,左右都被當局無關人員包夾。

荒唐的判決

在法庭宣讀所謂的判決書時,高銘霞當即指出,自己修煉做好人沒有錯,是公檢法和邪惡的「六一零」共同弄虛作假,誣陷好人,他們才是真正的罪人。高銘霞幾次想回頭看一看母親和女兒,都被惡警粗暴的扭回去按在凳子上。當法官宣佈荒唐的五年判決時,高銘霞高喊不服判決,當庭提出控告要求。

所謂的「法官」刁正文一宣佈休庭即想匆匆溜走,高銘霞的母親拽住他要判決書,刁說判決書不能給你。高銘霞的家屬們紛紛圍上來據理力爭,刁正文慌亂之下口不擇言說:「判決書不能給未成年人。」

高母氣憤的說:「你們怎麼睜眼說瞎話哪,我都七十多歲了,怎麼還是未成年人。你們處處造假,迫害好人,是你們自己心虛」。 然後法官說:「判決書絕不能給你。」接著法官又稱判決書只能給當事人,還說這是新規定。高母向他索要法律依據, 被幾個警察強行拖出法庭。

目前,高銘霞的家屬已經決定繼續上訴,並對公檢法610系統的非法行為進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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