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擬推新措施 10年建3.8萬社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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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8日訊】 溫哥華市政府正在規劃一些新的辦法,以減少無家可歸者和提高市民的住房負擔能力。週二,一份相關計劃提交市議會,建議撥出4200萬的土地和資金,在未來10年資助興建3萬8千套可負擔住房。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溫市府計劃到2021年,資助興建7900個單位社區住房,11000個市場出租單位和20000個有所有權的公寓單位。
  
該計劃具體措施包括,建立一個「租金銀行(rent bank)」,因無力支付租金而被迫遷出的人士可以從該銀行申請貸款或贈款,然後直接支付給業主;長期租賃,市府擁有所有權的土地被以優惠價格長期出租;限定房屋單位出售的利潤,杜絕炒樓,超出限定的部分會收歸市府投入其他的社區住房項目;限制開發商在土地投資中的利潤;在項目審批上,會特別優先考慮開發商利潤低的項目;通過金融機構或政府提供初始資金,和加長償還期,來增加共同所有權和租金。
  
其中一些方法在其他城市曾行之有效,例如惠斯勒的價格控制,安省的租金銀行,和溫哥華福溪的土地長期租賃。
  
市府認為,該計畫可以解決一系列的住房問題,從無家可歸到自置物業,因為一方面得到緩解也會影響到其他方面,不過這些做法需要多級政府,金融機構,非營利組織和開發商的合作。
  
卡內基社區行動項目的溫迪.佩德森(Wendy Pedersen)表示,該組織希望政府能夠在未來5年,每年興建10棟社區住房,而不是該計畫中的每年1棟,她說這些人不能在這樣的條件下生活40、50年。她認為該計畫缺乏細節,難以確定它好還是壞。
  
加拿大按揭和住房公司的邁克爾.蓋勒(Michael Geller)認為,該計畫沒有涉及一些重要內容,比如沒有提及在為此類項目保留的土地上興建社區房屋的具體計畫,如福溪北岸和煤港的一些保留地目前正用於停車。
  
該住房戰略計畫針對所有收入水平的市民,新的社區住房面向低收入人士,但目前尚未確定資格標準。在卑詩省,有資格獲得住房補貼的收入標準是,家庭收入低於每年4萬5千元,還有一些申請社區住房的資格標準,租金通常為總收入的30%。
  
據該計畫,租金為每平方尺2元到2.25元,相當於每個400到450平方英尺的公寓,每月租金約為900元左右,這個水平比支付按揭款低很多。
  
所有項目均需獲市議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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