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作家廖祖笙被拒發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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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8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石山報道)現居福建的中國作家廖祖笙和妻子向公安局申請辦理出國護照,因在海外發表文章而遭到拒絕。有評論認為,拒絕為公民辦理護照是中國當局懲戒異議人士的一種方式。

廖祖笙和妻子星期二(7月27日)前往居住地福建省泰寧縣的公安局外事科申辦護照,辦事人員以他曾經在「敵對勢力」網站發表文章,以及所謂誹謗案尚未結案為由拒絕簽發護照。廖祖笙在博客中表示,隨後他們夫妻兩人前往該縣公安局國保大隊,也沒有結果。廖祖笙是退伍軍人,在廣東佛山以寫作為生。2006年7月,他正在 讀中學的兒子廖夢君被毆打死亡。廖祖笙認為,這是當局對他撰文批評當地教育部門的一種報復。他訴諸法律,但法院拒絕立案,因此開始上告,後來無法在佛山居住,遷回老家福建泰寧縣。廖祖笙曾撰寫多篇文章,批判中國共產黨的體制,並於2010年被以「誹謗罪」逮捕,後取保候審。

本台記者致電廖祖笙,但他在網上公佈的多個電話均無法接通。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就此表示,拒絕為公民辦理護照,是中國當局對異議人士的一種懲罰。

「出關的時候,或者到香港、台灣、國外去,這本來是人的基本權力。它現在借口說你寫一些文章或者是出一些書等來剝奪你的權力。這顯然是侵犯人權。」

孫教授從2006年開始,多次申請出國護照被拒,理由是公安部的一個條例,以「危害國家安全」等模糊說法,實際是以言治罪、以文治罪。在美國的人權活動人士劉青則表示,廖祖笙遇到情況在中國經常發生,事實上被當局剝奪出國權的大有人在。他解釋說,按照聯合國人權宣言,擁有護照,出入國門的權利是一項基本人 權。

「公民出入國這是最基本的權力。還有公民返回自己的祖國這也是最基本的權力。是基本人權內容之一。你要膽敢對他們侵犯人的權力或者他們的貪污腐敗進行批評,他們就剝奪你最基本的權利。被剝奪的人不是一個、兩個。他們用這種方式脅迫你不能發出聲音。」

在海外,很多中國公民在護照過期後,也常遇到中國當局不給續期的事。劉青解釋說,中國並不是個法制國家,是否給公民辦理護照完全看時間地點及具體經辦人員的解釋,這是中國政府對這項公民基本人權的刻意剝奪。

「它都是沒法可依的。都是因人、因時、因地而已的。所以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剝奪人權的事情)。你受到侵犯和剝奪的時候,你無處講理,無處申訴和告狀。所以它是整個制度的問題。」

這個星期天,海外的獨立中文筆會會長廖天琪,會員貝嶺、馬建等三人在香港要入境中國內地遭拒絕。星期二,在中國工作二十年的天主教外籍神父甘浩望,從香港入境中國也被拒。有評論認為,這是中國對梵蒂岡開除中國任命的主教教籍的報復。

(責任編輯: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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