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陝西省政府門前上演「對台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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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06日訊】對我們南康新村的拆遷「改造」,由於大多數村民的抵制、上訪,擱置了一年後,又鬧開了。6月28號,二十多個不知身分、不明來路的拆遷辦人員又進駐我們村,並在村裡亂轉亂躥,挨門挨戶抄寫門牌,因此受到一些村民的責問、斥罵,村黨支部書記趙社利的老婆為此與村民廝打,一時間平靜了的村子又騷動起來,村民人心惶惶,提心吊膽。

去年村民們到中共西安市委上訪,市委書記孫清雲當著數百村民和村、街道辦、未央區的幹部答覆說:拆遷「改造」必須召開村民大會,必須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否則任何部門不得蓋章同意拆遷。現在,村委會、黨支部既不開會,也不出通知通告,就又這麼黑整開了。

我們村有454戶村民,320戶不同意這種黑拆遷。村民集體到張家堡街道辦事處上訪,街道辦事處答覆說沒有參與這次拆遷「改造」。村黨支部書記趙社利說:這是開發商個人行為。哪來的開發商?開發商個人有甚麼權力拆遷「改造」我們村?這麼大的事,連個村民大會都不開,近四分之三的村民不同意,街道辦為甚麼不制止?誰是他們的後台?

6月30號,三百多名被逼無奈的村民再次冒著酷暑到陝西省政府上訪,要求立即停止非法拆遷。我們在省政府大門外東側打開三幅標語,上面寫著:「堅決依照中央文件拆遷!」「堅決依法拆遷,維護村民利益!」「我們要穩定,我們要生活!」

在這同時,村幹部及其親屬等數十人也到了省政府,在大門外西側也打出一幅標語,上面寫著:「我們要發展,我們要改善,我們支持城改!」有過路的行人看到這種情況,關切地問支持城改的人:「是哪個部門要對你們村拆遷改造?」連問三、四個人,有的支支吾吾不回答,有的說「不知道」。

過路人問:「連要拆遷你們村的單位都不知道,你們就表示支持嗎?」
這些人中有人問:「你是幹啥的?問這做啥?」
過路人說:「過路的。看到了,關注,問問。」
支持「城改」的人說:「這不是你能管的。不要問。」

西安市未央區張家堡街道辦事處南康新村 反對拆遷「改造」的320戶村民

2011年6月30日

有關我們村的情況,請看以前相關文章

《西安入住僅七年的拆遷安置村又要整體拆除》

我們村民入住西安南康新村只有七年的時間,這座拆遷安置村就又要整體拆除,近兩千村民招得住這樣的損害和折騰嗎?

為甚麼叫南康新村?我們原村叫南康村,位於西安市北郊。1998年,西安市政府修建北二環及立交橋,整體拆除了我們村,在原村以北建安置村,所以叫南康新村。當年政府說給我們建高標準高檔、二十年不落後、五十年不拆遷的南康新村,新村納入西安市建設規劃。我們村民相信了政府,全體村民響應政府號召,捨小家顧大家,僅用15天時間便全部搬完。當時政府說十八個月建好新村,可我們村民一等就是五年,在生活條件很差的三個市場內過了五年,不僅生活上吃苦受罪,好多老人到死都沒能等到住進盼了很久的新村,成為客死他鄉的孤魂野鬼,這讓我們村民至今很傷心。一直到2003年4月,我們村民才搬進了現在的南康新村。

南康新村佔地196畝,有配套齊全的規劃設計,道路、供電、供水、互聯網、綠化、照明、公共衛生設施、商業服務網點、廣場、體育健身器械甚至養老院等一應俱全,村民雖然沒有了院落,但新住房都是兩三層的別墅式小樓,每棟樓住兩戶,每戶每層一百平方米,不少村民還借貸籌資,又加蓋了兩三層樓,每戶總建築面積有二百到五六百平方米之間,大多數村民主要靠招房客收房租維持失去農田後的生活。然而從搬進新村到歸置安頓好,從上次的搬遷中剛緩過氣來,還沒過幾天安穩的日子,災難又來了。

今年四月中旬,村幹部不顧當年政府「五十年不拆遷」的承諾,違反黨和政府的多項法律政策,突然宣佈要對我們村進行「改造」,整體拆除南康新村,要全體村民住高層安置樓。大多數村民們感到震驚和氣憤。我們向黨和政府,向社會各界反映以下問題,希望黨和政府能支持我們的依法抗爭,制止官員和村幹部非法拆遷、禍害村民、貪腐無度的行徑,維護國家法律和政策的尊嚴,維護我們最基本的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一.泡製「村民代表」,在大多數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決定拆遷。我們村共有450戶村民,在257戶人不知情、未投票的情況下(後面附有不知情村民簽字),村幹部暗箱操作弄出27名「村民代表」, 在西安市、未央區、張家堡街道辦事處官員的參與下,把這些絕大多數村民都不承認的「代表」拉到遠離西安的柞水縣開了三天的會,強迫、誘騙這些代表簽字同意拆遷。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1條規定,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進行,顯然南康新村這種村民代表的產生是嚴重違法的。對此,我們向張家堡街道辦和經濟技術開區城改辦多次反映,經開區城改辦以「不知情」為藉口來打發我們,街道辦答應到村上調查卻沒見行動。根據《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辦法》,召開村民會議時,區城改辦應該派人參加會議,及時掌握村民意願和要求,改造方案必須徵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

二.我們瞭解到,我們村的這次拆毀「改造」,並不在西安市城中村改造計劃之列。現在我們村450戶村民中,有310戶不同意拆遷(具體人家有簽名附在後面)。我們強烈請求黨和政府信守當年承諾,順應我們絕大部份村民的意願,制止我們村村幹部的違法違紀行為。

三.不公開村務,村民經濟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2條規定,村委會應該至少每六個月公佈一次財務,接受村民監督。但我們村這屆村委會五年多來從來沒有公佈過一次賬目。我們村有酒店、商業門店等公共財產,上屆村委會每年給每戶村民都會有一千元的生活費,但在商舖租金普遍漲價的情況下,本屆村委會給每戶村民每年的生活費卻下降至五百元。五年下來總共少發了四五百萬元,這麼大的一筆錢去向何方村民毫不知情。當年為了支持政府修北二環立交橋,我們村失去了生活用地,現在村民生活費的下降嚴重影響了大多數村民的生活水平。我們村公共財產的收入與支出情況村民根本就不清楚,在我們村民失去生活用地、失去經濟來源的情況下,這讓我們現在大多數村民的生活很艱難。村裡的任何經濟承包合同村民都不知情。希望政府能監督村委會依法公開村務,維護我們村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四. 村幹部違法連任。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1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舉。我們村的上屆村委會任期兩年前就已經期滿,但在沒有經過村民選舉,甚至連村民大會都沒有召開的情況下卻連任至今,對此情況村民們多次反映,街道辦明明知道,卻沒有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

1998年,為了支持城市建設,我們南康村村民失去了養家餬口的農田,現在,因為村務不公開導致村民生活來源減少,大部份村民生活困難,更令我們氣憤的是,現在村幹部又不顧大部份村民的意願和利益,私下決定我們村的拆遷「改造」,僅拆毀好端端的入住僅七年的住房一項,全體村民將至少損失七八億元,使我們面臨著生活成本大大提高、經濟來源越來越少的困難局面。這嚴重侵害了我們大部份村民的權利。這樣做使國家增加了數億元的「城中村改造」投資,加重了國家的負擔。再次拆遷我們村,獲取巨額利益的,就是那些勾結在一起的官員和村幹部,他們騙取國家的「城中村改造」款,富餘出的土地,又可供他們「開發」、倒賣,所以他們串通密謀,使出種種手法。好好的一個拆遷安置新村,為甚麼要拆除?我們能接受這樣的拆遷「改造」嗎?我們遭受的折騰和侵害還有完沒完?

胡主席提出要構建和諧社會,孫清雲書記最近也強調要引導群眾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解決問題。我們多次到張家堡街道辦事處、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上訪,強烈要求市委市政府能遵照孫清雲書記的指示,派工作組到我們村切實解決我們反映的以上問題,使我們普通百姓能過上真正和諧安寧的生活。如果我們連最基本的居住場所都要被反覆拆遷,如果我們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沒有,我們怎麼可能過上和諧的生活?社會又怎麼能安定?我們拒絕這種非法拆遷,不承認這樣的「村民代表」,要求公佈村務、賬目。希望黨和政府制止我們村村幹部這種嚴重違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辦法》的惡劣行為。

南康新村320戶村民 呈上
2010年5月8日

(責任編輯:鄭正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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