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紀元】中國專利數據「灌水」外華內虛

陳邁克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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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20日訊】近年來,中共核准的專利數目「大躍進」,造成人們以為中國科技創新且迅速發展,事實上,中共在其中運用許多小技巧營造出虛浮的假象。中國的智慧產權問題,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英國《金融時報》的博客於7月20日發表加西亞(Cardiff Garcia)的評論文章《中國的專利問題》(Chinese patent problems)。作者表示,正當中共核准的專利數逐年增加之際,人們不禁質疑這個訊息能否真實反映中國的創新活動。

事實上中共利用工業政策促進專利案件的成長,不代表中國人更專精於創新與發明,而且在專利權執行上,仍然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間。

專利數激增 不等於創新激增

加西亞在文章中指出,中共在1995年只批准3,393件專利,這個數字大約是同年在美國(10萬1,419件)和日本(10萬9,100件)註冊的專利數目的3%。

2004年中共批准的專利申請首次超過韓國。2005年這個數字超過歐洲。2009年中共核准的專利已有12萬8,489件,超過韓國(5萬6732件)和歐洲專利局(5萬1969件)的加總。

《路透社》曾發表長篇大論報導中國專利迅速發展的假象,對此,加西亞並不表認同。他指出,該報導的記者並非國際專利問題的專家,其所引用的資料只不過是在陳述「中共利用工業政策,在既有科技的基礎上,加速專利案件的成長」的事實。

換句話說,中共近年來大力推動研發以及農工業轉向科技業,自然產生更多專利案件與企業活動,但那不等於說中共將成為發明的主要推手、能有效激勵創新。

文章說,正當中國的專利統計資料持續成為熱門話題之際,政府內部人員和法律專家都表達了對其專利品質的關注。

《金融時報》曾經在一篇報導中指出,中國的專利數據反映出中共各級政府致力規勸中國公司保護其自身智慧財產權,而政府對專利申請費用的補貼也是導致申請數據膨脹的人為因素。

專家表示,大多數在中國申請的專利都屬於新的設計外觀或新的樣式,這不需要高度的技術創新。國內專利申請者特別喜好這種「功用型專利」(Utility model patents),因為這種專利的準備較快也較容易,不需要經過多次檢查,而且成本較低。換言之,「功用型專利」是將新觀念應用在既有的產品,傳統上很容易取得。

加西亞認為,在美國,以取得專利來衡量創新與否的作法,越來越受到質疑,而事實上它更可能被視為某種貿易保護主義。

中國專利標準低

《金融時報》報導說,中國幾十年來都是智慧財產竊取者的犯罪天堂,但現在有越來越多公司在中國申請專利,並訴諸法律保障其專利權。

中共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去年受理大約70萬件專利申請,遠超過美國和日本,這兩個國家受理的國內專利申請皆為50萬件。至於專利訴訟,中國每年有4,000件,超過美國的3,000件,中國人顯然更愛打專利官司。

中國的專利大部分屬於羅思(Rouse & Co)專利顧問公司的專利律師帕佩佐治(Elliot Papageorgiou)所謂的「迷你專利」(mini-patents),這些專利擁有10年的保護期,在取得上比較不費成本,有關當局也很少調查,有別外國20年保護期的專利標準。

專利被視為競爭手段

即使中國的智慧產權法令仍有很多瑕疵,但其專利訴訟案件每年以超過20%的比例增加,這反映出人們在對待智慧財產的態度上有重大改變。

這種新的態度不只存在於中國公司,也延伸至先前不願意在中國申請專利的外國公司。一名專利專家說:「他們現在將專利視為可以用來與中國公司競爭的武器之一。」

執行專利權仍是個問題

帕佩佐治表示,在中國落實執行專利權仍是個問題。「中國專利在執行上仍有相當大的改善空間。」

同樣隸屬羅思公司的專家馬蒂亞斯(Diana Matthias)說,向中國法庭證明智慧產權被侵犯是很困難的事。中國的公證人必須目睹侵權的主要部分,與在美國法院打官司相比,這是比較苛求的標準。

到目前為止,中國專利訴訟案件的損失賠償金額也很低,但那可能會發生變化。近來,中國和外國公司正在關注一起中國電子公司控告法國公司侵權的案例。中國地方法院已裁決該法國公司支付中方4,500萬美元的賠償金。如果該法國公司上訴失敗的話,那有可能在中國引發更多專利訴訟案件,甚至是專利申請案件。◇

本文轉載自《新紀元週刊》第237期【西方看中國】欄目(2011/08/18刊)

本文連結: http://mag.epochtimes.com/b5/239/97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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