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選舉法指控 希德被判罰8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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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2日訊】 前法務廳長希德涉嫌在2009年省選期間違反選舉法,開支超出宣傳上限,卑詩最高法院法官週三裁定希德無罪,但認為希德在事件上有一定的責任,所以判以罰款8000元,而省議員的職位亦可以保留。
  
希德在庭後表示滿意裁決,高興他的誠信無被破壞。
  
法官在判詞中指,希德並無涉及選舉違規,但認為希德在管理及監管競選團隊操守上有疏忽,選舉主任曾經建議罰款1萬1000元,但法官最後決定將罰款減至8000元。
  
希德在2009年的選舉期間開支超出上限達5500元。
  
希德的競選團被指在2009年省選中隱瞞,寄出宣傳單張攻擊對手而違反選舉法,希德先後兩度接受調查但不獲起訴,而他的兩名競選人員就分別被落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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