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吹乾車超速 塔省一駕車者被判入獄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2011年09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蘇珊澳洲編譯報導)塔斯馬里亞的一名駕車人士駕駛超過限速45公里被判緩期入獄。他告訴警察說,他剛剛洗過車,想將其吹乾。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今年4月,懷特(Adam White)在霍巴特附近的布魯克(Brooker)公路80公里限速的區段中以125公里的時度駕駛,被警察截獲。已是兩個孩子父親的懷特解釋,超速是為了吹乾剛剛洗過的車。

審理此案的地方法官黑伊(Glen Hay)表示,這是他聽到的最奇怪的超速開車的理由。

懷特被判處緩期坐牢28天,並保證12月都是良好表現。他還被吊銷駕照10個月,罰款900元及扣6分。

法官黑伊告訴懷特,如果他買幾個吹風機也比超速來的便宜。

相關新聞
馬州上訴法院:警察超速 與一般人同罪
比利時洛朗王子超速被吊銷駕照
澳洲紐省限速罰款應用於公路安全
道路隱形殺手 服用這些藥物或影響駕駛安全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