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出獄後首發公開信 要求刪除惡法條款

【大紀元2011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8月底推出的中共《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一個月,惡評如潮,遭到律師界、學界及民間的極大反彈。而著名人權捍衛者胡佳出獄後,也首度公開亮相向人大發信要求刪除修正案中的「克格勃」條款。並認為當前的司法濫權是比腐敗更具社會危害性的痼疾。他結合親身經歷,剖析這些條款對法律未定罪的嫌疑人和無辜家屬均喪失基本人道。

在胡佳之前,也有維權律師江天勇打破沉默現身說法,揭開「被失蹤二月」的秘密來警醒社會;也有民主黨人何德普夫婦現身說法曝光「監視居住」是酷刑;及被失蹤的國際知名藝術家艾未未的妻子路青,近日給全國人大發信,認為修正案多條內容無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他們籍此希望引起社會更強烈關注。各界擔憂這個草案一經實施,中國將徹底淪為特務治國的警察國家。

今年6月26日才獲自由刑滿出獄的胡佳,目前還被剝奪政治權利,但他認為有權對立法、修法提出建議。胡佳向徵集意見的全國人大要求刪除「克格勃條款」的意見的公開信,在網絡上流傳。

他表示從自己經歷充分體會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與每個人權益的密切關係。08年他在預審期間,被拒絕提供《刑事訴訟法》,直到服刑時,他才搞明白原來當局是不想讓他瞭解刑事訴訟程序中他的權利。因此他總結說:「第一,現有刑事訴訟法的實施在公檢法部門辦案中常常不被執行,我們的權益常常處於不知情、不被保障中。 二,刑訴法內容對公權力的制約本身很薄弱,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障很不力。所以,刑訴法的修改甚為迫切。」

胡佳認為當前的司法濫權是比腐敗更具社會危害性的痼疾。警察機關「克格勃」化,「國內安全保衛」的政治警察擁有法外特權,但至少他們採取的強制失蹤和非法拘禁措施無法可依。如果這次的刑訴法修正案中的「克格勃」條款,即第30條、第36條和第39條得以通過,將使侵犯公民權利的非法行為合法化,使實體惡法在程序惡法支持下如虎添翼,貽害無窮。

中國現有的刑法第105條第二款「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胡佳認為經常被啟動用於報復公開批評政府和執政黨的公民,是違背憲法中的言論自由原則,屬於製造冤案和社會對立的惡法,也令執政黨和政府因此顏面掃地。

而刑訴法修正案這三條均有「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列為法律要件,將危害國家安全罪統一打包,將非罪混同於國事犯罪之中,更會加劇本已廣泛的濫用。「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失蹤狀態,對當事人很恐怖,對當事人的父母妻兒等家屬更是一種痛苦煎熬。對法律未定罪的嫌疑人和無辜家屬均喪失基本人道。」

胡佳舉例自己在06年2月16日至3月28日被秘密扣押期間,拘禁於通州區台湖和梨園的農村,沒有任何刑事立案,是一種侵權違法的維穩措施。他的家人每日奔波查找他的下落。在他失蹤的41天內,他母親體重下降十餘斤,常常以淚洗面,噩夢胡佳已遇害。期間政府部門沒有通知過他的家屬。

胡佳表示這類「克格勃」秘密警察式的紅色恐怖手段——包括秘密扣押、肆意虐待,事中事後皆矢口否認。並施壓當事人和家屬三緘其口,不得向外界透露受侵害情況。除他之外當局在全國各地對很多維權律師、異見人士、上訪者、以及政治犯家屬都採用過。

胡佳認為修正案中的以上三條通過,將助紂為虐,使司法濫權更有恃無恐,法治進程發生倒退。因此無論何種強制措施,皆應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

修正案徵求意見的一個月中,遭到前所未有的反彈和炮轟。大陸媒體也報導各界擔憂「無法通知」「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等情形,導致「秘密拘捕」氾濫成災。很多人向全國人大寫信反對抵制惡法外,也有很多人直接在網上「全國人大法律草案徵求意見系統」中提交意見。根據胡佳的登記號可知,至少有超過66,730位民眾已經提交了意見書。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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