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魚翅之爭正酣 加國會將提禁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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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魚翅是華人餐館的席上之珍,但加拿大多倫多市2名市議員提出在禁止出售或擁有鯊魚翅動議,將在本週五(9日)市議會上討論並做出初步決定。華社組織正在徵集簽名反對該議案。加拿大綠黨黨魁也表示,將於下月在國會提出類似議案。華商會領袖稱,應從根源上解決問題,而不是去禁止加拿大人吃魚翅及銷售魚翅。

華社稱近萬人簽名反對禁魚翅議案

多倫多市議員迪貝雷梅克 (Glenn De Baeremaeker)及黃慧文(Kristyn Wong-Tam)提出在多倫多禁止出售或擁有鯊魚翅的動議。多倫多華商會行政總監林綺華週二告訴大紀元,華商會已經收到近1萬個簽名,反對在多倫多市禁鯊魚翅。本週五,華社將有30多人去市議會參加執照和標準委員會的會議,並提出意見。

迪貝雷梅克及黃慧文今年6月初提出這項動議後,未能獲得三分之二票數接受,動議被轉到委員會處理,需要經歷聽取市民意見及委員會討論。過去3個多月內,多倫多西部小城市Brantford及Oakville已經通過了類似的禁魚翅法規。

林綺華說,加拿大政府允許合法捕鯊,也允許公眾吃鯊魚翅。「如果這樣禁的話,是否需要吃鯊魚時,要把魚翅扔掉?」

她說,如果政府認為海洋裡的鯊魚數量越來越少的話,是否應該想辦法控制捕鯊的數量,以及禁止當時把魚翅割下來,而不是禁止市民吃魚翅。同時,經營魚翅的商人,是以一個個貨櫃的數量購買,通常有3年的合同,如果突然禁止買賣,損失會很大。

對於面臨的禁魚翅壓力。林綺華稱,他們會去遊說各位市議員,爭取支持。

迪貝雷梅克當時提出禁魚翅動議時,強調捕鯊魚獲取魚翅的方式很殘忍,每年有7千多萬條鯊魚因此死亡;按一些科學家的預測,長此下去的話,不到20年,鯊魚就會滅絕。而市場的需求,是這種捕鯊方式能持續下去的原因,所以要禁吃鯊魚翅。

聯邦綠黨擬國會提議案禁全國售魚翅

聯邦綠黨黨魁美薏(Elizabeth May)週一承諾,她將在國會提出議案,禁止在加拿大擁有,交易及銷售鯊魚翅。

美薏是在卑詩省維多利亞市潛水組織成員向她遞交了一份請願信,呼籲禁止鯊魚翅後作出上述承諾。該潛水組織認為,海洋中鯊魚的數量,正在以驚人的速度下降,對生態系統構成了威脅。

林綺華對大紀元說,他們歡迎美薏在國會提出這個議案。並強調說,應該從根源上解決問題,而不是去禁加拿大人吃魚翅及銷售魚翅。

她認為,在聯邦層面解決這個問題比較好。如果只是多倫多市禁吃鯊魚翅,對餐館來說,不止是一道菜的問題。因為沒有魚翅,可能擺酒席的人會把50桌酒席搬去萬錦市。同時,還會出現一些灰色地帶,比如,「有人在臨市買了魚翅,回多倫多的家裏煮的話,是否會不合法?」

估計每年有超過7千萬條鯊魚因魚翅被捕殺。據綠色和平組織稱,過度捕撈會對地球海洋產生不利影響。很多鯊魚種類本是食物鏈頂端,它們的進食習慣維持著整個海洋生態系統的平衡。

為了保護生態平衡,美國參議院去年12月20日通過了禁止獵鯊取翅法案,但是該法案並沒有禁止進口到美國的魚翅。

在中餐館密集分佈的加州,一公斤魚翅能賣到360美元。加州眾議院5月已經通過法案,禁止在加州出售、交易或持有魚翅。如果法案獲得參議院通過,將於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去年5月28日,美國夏威夷州率先簽訂法案禁止餐廳出售並嚴禁民眾買賣魚翅,隨即獲得參眾兩院通過,成為美國首個全面禁止魚翅的州分。違反者將會被罰5,000至1.5萬美元,犯案三次更會追加判監一年。

(責任編輯: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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