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快非法移民保釋聽證 禁長期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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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飛編譯報導)美國費城第三巡迴上訴法院合議庭近日裁定,司法部無權在不經過保釋聽證會的情況下,把抗爭遞解令的非法移民強行拘留數年。

據美聯社報導,裁決指出,一名塞內加爾籍的賓州非法移民因涉嫌1995年的一件販毒案被判遞解出境,被拘近3年,這是毫無道理的。該項裁決授予第三法院轄區的其他被拘非法移民,加快保釋聽證的權利,包括賓夕法尼亞,新澤西和特拉華3個州。

新澤西州紐沃克市法官富恩特斯(Julio M. Fuentes)在3名法官合議庭的裁決書中寫道:「我們不相信國會在不舉行保釋聽證會的情況下,會授權不合理的延長拘留。」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代表原告迪奧普(Cheikh Diop)在今年1月上訴說,美國國土安全部所關押的35000名囚犯中,有500至1000人被至少關押了6個月,沒有進行保釋聽證。該組織認為這種延長關押行為違反了移民與國籍法,也損害了被拘者享有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的權利。

ACLU已要求保釋聽證會需在拘留六個月內舉行,但遭司法部反對。法庭也站在政府這邊,認為每件案例須根據自身的情況來衡量。

富恩特斯在裁決書寫道:「我們拒絕採用一視同仁的方法。合理性必須依賴事實調查,每個案例都須根據其情況評估。」

律師說,迪奧普在1990年因飽受折磨和政治迫害逃離塞內加爾,隨後在賓州威爾克斯-巴裡(Wilkes-Barre)定居,在一家餐館做了幾年廚師,有4個美國出生的孩子。1995年,他對出售價值100美元可卡因的控罪認罪。

12年後,他被定罪並預定遞解出境。隨後關押在約克郡的一個美國拘留中心內。

司法部指責,迪奧普這類囚犯被長期拘留多是自己造成的,因為他們提出了大量上訴和其它舉動,以避免被遞解。

迪奧普在去年11月推翻認罪協議,因為法官發現他當時未被告知有被遞解的風險,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認罪。迪奧普的律師說,盧澤恩郡(Luzerne County)檢察官正在為這一裁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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