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者發病導致路人亡 法醫呼籲修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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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帆墨爾本編譯報導)身體不健康的駕車者是馬路上的「隱性殺手」,由於一起駕駛者突然心臟病發作而導致無辜路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法醫希望維省路局(Vic Roads)修改現行的駕照制度。

據晨鋒報報導,法醫斯帕諾斯(Paresa Spanos)說,當前的規章制度對於有健康問題的駕車者是不完善的,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駕駛者自己承認他們不適合駕駛。
「有健康狀況的駕駛者每年在維省造成的死亡事故雖然數量不算大,但也並非無足輕重。」斯帕諾斯女士說。
「我會鼓勵維省交通局採取積極的防範措施確保駕駛者出行安全。」

維省交通局也表示,將認真研究法醫的報告,以便做出必要的更改。

據悉,斯帕諾斯女士的報告是根據阿爾弗雷德醫院 (Alfred hospital) 護士保羅(Robin Paul)女士的車禍死亡案例而做的。

來自Oak Park的保羅,在2007年節禮日的一場交通事故中不幸喪生。事發時26歲的Khanh Truong由於心跳加快失去了意識,致使他的車子加速沖向弗林德斯大街 (Flinders St) 的人行道,當場撞到保羅女士。

對事故肇事者審訊後發現,駕駛者曾經在事發前幾週內經歷過頭暈,而且從十幾歲起就已經查出患有胸痛和心悸。

「這項調查的焦點轉移到Truong先生是如何被許可駕車上路的,從廣義上講,這涉及到如果要持有駕駛執照,駕車者應該具有怎樣的健康狀況,這是制定規章的部門需要考慮的問題。」斯帕諾斯女士在12月的報告中說。

在同月傳來的另一死因研訊調查出一位男子患有兩極情緒障礙,在2004年該男子撞死一女子前,被確診患有精神病,後來發現駕駛時不規律。

突出的一點是,由於缺少警察參與、也沒有需要醫生或者第三方出具醫學證明的硬性規定,現行制度下對健康的審查把關是根據駕駛者自己的申述而定。

這個系統全憑駕駛者的知識,能力和誠實度。

「強制性醫療檢查報告可以作為對此的解決方案。」她充說。

斯帕諾斯女士還呼籲,對違反規定的駕駛者要提高執法力度,並建議交通事故委員會通過更多的廣告,告訴大眾不良的健康狀況引發的駕駛危險。

「靠自覺上報通常是與個人利益相矛盾的,不完善也難以監控。」斯帕諾斯說。

澳洲醫療協會(Australian Medical Association)維省部長哈里.亨姆利 ( Harry Hemley )說,有必要要求駕駛者在申請駕照或延期時出示醫療證明並進行調查。

亨姆利博士說:「我的確認為這可以被查出,特別是一個患者的病史。」

「我認為提供醫療證明是一項合理的要求,假如心臟病或其它疾病的病史。」
收緊的醫療許可條件對老年駕駛者將是一個打擊。

超過12,000名維省的駕駛者年齡超過90歲,斯帕諾斯女士說,從保羅女士的死因調查中突出了,任何年齡的不健康駕駛者都可釀成致命的風險。

維省路局表示,已收到法醫發來的調查結果,正在決定是否需要對必要的程序做出更改。◇

(責任編輯: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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