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者发病导致路人亡 法医呼吁修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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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帆墨尔本编译报导)身体不健康的驾车者是马路上的“隐性杀手”,由于一起驾驶者突然心脏病发作而导致无辜路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法医希望维省路局(Vic Roads)修改现行的驾照制度。

据晨锋报报导,法医斯帕诺斯(Paresa Spanos)说,当前的规章制度对于有健康问题的驾车者是不完善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驾驶者自己承认他们不适合驾驶。
“有健康状况的驾驶者每年在维省造成的死亡事故虽然数量不算大,但也并非无足轻重。”斯帕诺斯女士说。
“我会鼓励维省交通局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确保驾驶者出行安全。”

维省交通局也表示,将认真研究法医的报告,以便做出必要的更改。

据悉,斯帕诺斯女士的报告是根据阿尔弗雷德医院 (Alfred hospital) 护士保罗(Robin Paul)女士的车祸死亡案例而做的。

来自Oak Park的保罗,在2007年节礼日的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丧生。事发时26岁的Khanh Truong由于心跳加快失去了意识,致使他的车子加速冲向弗林德斯大街 (Flinders St) 的人行道,当场撞到保罗女士。

对事故肇事者审讯后发现,驾驶者曾经在事发前几周内经历过头晕,而且从十几岁起就已经查出患有胸痛和心悸。

“这项调查的焦点转移到Truong先生是如何被许可驾车上路的,从广义上讲,这涉及到如果要持有驾驶执照,驾车者应该具有怎样的健康状况,这是制定规章的部门需要考虑的问题。”斯帕诺斯女士在12月的报告中说。

在同月传来的另一死因研讯调查出一位男子患有两极情绪障碍,在2004年该男子撞死一女子前,被确诊患有精神病,后来发现驾驶时不规律。

突出的一点是,由于缺少警察参与、也没有需要医生或者第三方出具医学证明的硬性规定,现行制度下对健康的审查把关是根据驾驶者自己的申述而定。

这个系统全凭驾驶者的知识,能力和诚实度。

“强制性医疗检查报告可以作为对此的解决方案。”她充说。

斯帕诺斯女士还呼吁,对违反规定的驾驶者要提高执法力度,并建议交通事故委员会通过更多的广告,告诉大众不良的健康状况引发的驾驶危险。

“靠自觉上报通常是与个人利益相矛盾的,不完善也难以监控。”斯帕诺斯说。

澳洲医疗协会(Australian Medical Association)维省部长哈里.亨姆利 ( Harry Hemley )说,有必要要求驾驶者在申请驾照或延期时出示医疗证明并进行调查。

亨姆利博士说:“我的确认为这可以被查出,特别是一个患者的病史。”

“我认为提供医疗证明是一项合理的要求,假如心脏病或其它疾病的病史。”
收紧的医疗许可条件对老年驾驶者将是一个打击。

超过12,000名维省的驾驶者年龄超过90岁,斯帕诺斯女士说,从保罗女士的死因调查中突出了,任何年龄的不健康驾驶者都可酿成致命的风险。

维省路局表示,已收到法医发来的调查结果,正在决定是否需要对必要的程序做出更改。◇

(责任编辑: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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