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欺凌規定草案 澳工會僱主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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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趙海德澳洲編譯報導)針對負責工作場所安全健康監管的政府代理機構Safe Work Australia 提出的反工作場所欺凌規定(Anti-bullying code),澳大利亞工會理事會(ACTU)會長科爾尼(Ged Kearney)於1月5日表示,該規定仍不夠嚴格;而僱主方面則說此規定太過份。

據澳新社消息,規定中對欺凌的定義包括了傳播關於某員工的謠言和針對某員工搞惡作劇等。科爾尼女士對ABC電台記者表示,工作場所的欺凌和羞辱人的行為應當與工作場所的安全危害等同對待;但是,擬訂的反欺凌規定並沒有把這些行為視為嚴重的工作場所危害而對待之。從某種程度上說,此規定淡化了欺凌行為的危害性。

科爾尼說,實際上工作場所中發生過的惡作劇行為所導致的員工被嚴重傷害和罵人等欺凌行為,往往給人帶來更為嚴重的心理傷害。

澳大利亞僱主及行業聯合會( Australian Federation of Employers and Industries)會長布萊克斯(Gary Bracks)則向ABC電台表示,工作場所安全監督局(the Workcover authority)的欺凌規定太過分,它把之前的一些對欺凌行為的指導性界定意見,變成可以起訴欺凌者的一攬子嚴格規定 ,工會是想藉此束縛僱主們的手腳。

聯邦工作場所關係部長肖頓(Bill Shorten)則強調,現在報告的工作場所欺凌現象只是冰山一角,欺凌行為危害員工身心健康,同時也損害經濟發展,必須予以制止。

反對黨勞資關係事務發言人阿比茲(Eric Abetz)說,如果政府真的關心工作場所欺凌現象的話,它就不該取消澳大利亞建築業理事會( Australian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Commission)。

( 責任編輯: 柯慰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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