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羅姆尼拒絕評論「平權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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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辰編譯報導)據《華爾街日報》報導,週三(10月10日),最高法院公開審理的「平權法案」受到各方關注,可是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羅姆尼(Mitt Romney)不在其中。

此次審理起因於白人學生費捨爾(Abigail Noel Fisher)於2008年起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歧視,把種族作為招生考慮因素而不利於白人入學,她表示這侵犯了她憲法保障的平等待遇與聯邦民權發。費捨爾的訴訟案可能會終結或大幅度限制把種族作為大學錄取考量因素的情況。

美國總統奧巴馬已經公開表示支持大學在錄取採用「平權法案」,包括備受爭議的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他更委派總檢察長魏瑞利(Solicitor General Donald Verrilli)代表商務部、國防部、教育部、公共服務部、司法部及勞工部在法庭辯護。數家大型企業、17位民主黨參議員以及超過15個州的代表向法院提交了支持種族偏好的摘要文件。

另一方面,保守派及基金會向法院提交了反對種族偏好的摘要文件。前美國大法官總長Edwin Meese III以及眾議員韋斯特(Allen West)共同簽署了該摘要文件,而後者剛在上週日與羅姆尼一起參加選戰活動。

羅姆尼競選團隊拒絕在大選前就「平權法案」發表任何意見,但是競選團隊列舉羅姆尼在去年12月一份問卷調查中的回答。當時,羅姆尼表示自己反對「配額」,自從1978年最高法院的決定後這就是不合法的。他還表示,鼓勵「包容性和多樣性」以及「披露處於政府或企業高層的婦女及少數族裔的數量-不是施行配額制,而是讓人們關注相關情況」。

這份演講並未體現羅姆尼對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種族偏好政策的看法,因為據校方表示這只是決定錄取結果的眾多因素之一。事實上,在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平權法案常常被共和黨批評,但是該法案在2012年選舉中幾乎未發揮任何作用。

今年2月的調查顯示,僅有24%的選民支持把平權法案用於大學錄取的舉措,而55%的選民反對該舉措。上週,另一項由美國公共宗教研究所(Public Religion Research Institute)及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調查也得出了相同的結論。受訪者為18至25歲的青年人,僅有19%支持把平權法案用於大學錄取,而69%表示反對。其中,支持者中42%為非洲裔,39%為拉丁裔,僅8%為白人。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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