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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環境質變? 壹傳媒出售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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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8日訊】(新紀元週刊296期,記者趙芷菱報導)壹傳媒出售旗下所屬事業疑雲又添一樁,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一向在商言利的黎智英,執意要再出售其它事業單位?如果黎智英真的萌生回香港的念頭,是否也意味著臺灣媒體環境已起了令人憂心的「質變」?

橫跨香港與臺灣兩地的香港公司壹傳媒,10月1日公告,和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簽訂合作備忘錄(MOU),同意將所屬臺灣壹電視(Next TV)的所有股本售予練台生。5日,壹傳媒上午10點許,突然宣佈停止股市交易,當時股價1.02元,漲幅高達兩成,外傳是壹傳媒即將宣佈臺灣《蘋果日報》、《壹週刊》交易對象是富邦集團蔡明忠,但未獲證實。

有質疑稱,壹傳媒在脫手虧了百億的壹電視後,仍然沒有打消出售在臺仍然獲利的平面業務的念頭,是什麼原因讓一向在商言利的黎智英,執意要出售?

港媒看黎智英:回戰香港

據香港《成報》報導,讓黎智英萌生回香港的念頭,除了壹電視的虧損,立場向來「反共」的黎智英,若果真完全退出臺灣媒體,是否也意味著臺灣媒體環境已起了些「質變」?

另有報導稱,以黎智英的個性,認為他不會因受挫而離去,離去的一種可能,是他一向主張錯了就認的表現,另一種可能,則是他有更感興趣的事要玩。

有人觀察,去年開始,黎智英就加重了對香港壹傳媒的關心程度,顯示他要把重心從臺灣移回香港。此外,在最近香港反國教活動中,黎智英的身影時隱時現。

黎智英在香港,除了別號肥佬黎外,又有民主黎之稱。這已說明他在香港的特殊位置,幾乎是唯一與中共公開對壘、與港府直接叫陣的傳媒大亨。如果從這個角度看,黎智英可能是在回戰香港。

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掌握上架權利

壹傳媒1日公告指出,「原先的計畫被NCC以冗長的核准程序而延誤,又受到業界既得利益者持續阻止壹電視在有線電視系統上架,導致大部分觀眾不能收看壹電視」。

壹電視因累計虧損逾百億元,為停損而出售。並將大幅裁員504人,同時終止壹多媒體的壹網樂隨選視訊和網樂通機上盒服務。

而眾所矚目的壹電視大樓、土地仍為壹傳媒主席黎智英個人所有,並未出售。根據聲明,未來辦公室和攝影棚等,還將出租給練台生,租賃合約另議。

回顧與壹傳媒同樣遭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封殺的例子,有2010年聯維有線電視等七縣市共14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擅自將東森購物臺頻道下架,全部改為「U- Life」臺播出,雖各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處罰鍰,但真正受害、損失慘重的還是慘遭下架的東森購物頻道。

由此可知,臺灣閱聽人的訊息來源,係掌握在擁有頻道上下架權力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手裡,可憐的臺灣收視戶每月繳了錢,卻無法擁有自由通暢的知情權利,新聞自由之路,卻在號稱自由寶島的臺灣,走得艱辛。

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胡元輝也表示,「從壹傳媒等失敗的例子,可看出臺灣系統業者握有的絕對權力,因此NCC亟需創造一個健康的系統機制交易環境。」

臺灣新聞自由之路

一個月前,九一記者節,逾9000名傳播學者、學生等人走上街頭,以「你好大、我不怕」為訴求,反旺中媒體巨獸,憂心旺中併中嘉後,將控制臺灣近三分之一的收視戶市場,未來恐怕難以約束。如今,若由外傳的年代、凱擘兩家媒體接手壹傳媒,是否同樣也可能造成言論和市場集中的威脅?

目前有線電視兩大平臺業者凱擘和中嘉,幾乎主導臺灣西半部有線系統市場,而擁有花東地區、數位化最慢的年代系統業者,此次大舉投入數位化設備,有線電視人士指出,因不希望看到市場上只有兩蔡獨大的情況,因此預期不少獨立系統臺與頻道商都會和既有勢力的練台生靠攏。「兩蔡一練」分據態勢已然形成。

此舉遭外界質疑,練台生買到壹電視旗下包括綜合、電影、新聞、體育四頻道的執照,是否也涉媒體壟斷的聲音。NCC指出,初步確認練台生名下擁有東臺、東亞及洄瀾三家有線電視系統臺,約9萬6千零77戶,市占率約1.9%;年代集團的自有及代理頻道共18臺,如果加上壹電視3臺,就有21臺,也接近法令規定持有頻道數達四分之一上限(約20到25臺)的門檻。

NCC發言人魏學文表示,目前並未有任何一家平臺業者擁有超過三分之一用戶數,所以沒有獨佔的問題。不過他坦言,業者如果採取策略聯盟來跨區經營,確實有灰色地帶,會以業者間是否有實質控制來作為判斷標準。未來並將探討同一經營者握有多張電視執照,是否涉及壟斷問題。

而中正大學傳播系教授胡元輝表示,「看媒體集中化不能只看數量上的多寡,旺中若併購中嘉,便可擁有全臺20% 的收視戶,再加上它擁有中天、中視、中時三家媒體,數量較大;年代與壹電視結合,雖然其收視戶只有九萬戶,但因練台生擁有決定頻道上架的權力,因此雙方在媒體集中化上,可謂各有千秋。」

日前,部分傳播學者開過反媒體壟斷會議,當中討論到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不應經營新聞臺,臺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張錦華以韓國為例,韓國不許系統臺業者設置任何頻道,以避免垂直壟斷。

而臺灣目前還沒有提出相關的政策法令,她憂心的表示,即便修法不能很快通過,建議可先修暫行條例,否則言論集中的問題已迫在眉睫。◇

本文轉自第296期【新紀元週刊】「焦點新聞」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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