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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木屋食品排廢水依法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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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中秋禮盒賣得嚇嚇叫的白木屋食品公司,未取得廢水排放許可,逕行排放廢水,且排放口刻意設於水溝內,並用水泥加蓋規避檢測,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除限期取得廢水排放許可,在未取得排放許可前不得排放廢水。

李家興和周玉琴議員指出,東明溪是楊梅地區農田灌溉的重要水源,廢水不但污染環境,影響民眾生活,更會影響農作物品質。環保局應全力稽查污染元凶,還給地方清新良好的環境品質。

環保局稽查科蒐集東明溪污染跡證,並針對上游可能造成污染的高風險事業逐一篩選過濾,繼27日查獲楊梅市佳豐餐飲公司及信德電子公司未經許可排放廢水,依水污染防治法重罰後。

白木屋食品公司位於楊梅幼獅擴大工業區內,係國內從事食品及飲料製造的知名企業,環保局稽查人員調閱其101年6至10月份用水資料,推斷該公司兩廠每日用水量分別高達55公噸和70公噸,屬於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取得廢水排放許可證的列管事業。但是,該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廢水排放許可,即逕行排放廢水,且排放口刻意設於水溝內,並用水泥加蓋,疑有規避檢測之嫌。環保局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告發處分,並依採樣水質檢測數據裁罰,最高可罰款60萬元。(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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