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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機制缺失多 台監院糾正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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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監察院5日針對都市更新制度未建立政府、地主和業者間良好協商機制,以及信任平台,而糾正內政部。現場媒體提問,糾正內政部是否與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有關?監委表示,調查未針對個案,是對都市更新推動進行制度性、通案性檢討。

監委針對都市更新制度通案性調查後,認為內政部有3點疏失,提案監委李炳南說,現行的都市更新以民辦為原則,公辦為例外,不只無法落實增進公共利益,也造成私人利益衝突糾紛不斷,內政部未就現行都市更新推動方式的缺失積極檢討謀求改進。

監委洪德旋說,我國都市更新推動過程中,建商及地主未有溝通平台缺乏信任,造成許多糾紛,內政部顯有疏失。

李炳南指出,都市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的劃定,牽涉私有建物拆除,對人民財產權有重大影響,應透過法律規定或法律授權命令明確規範,但內政部卻沒有具體檢討認定標準,任由台北市等地方政府自訂指標,導致指標偏向建商。

糾正內政部是否與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有關?監委劉玉山和李炳南表示,調查未針對個案。不過,李炳南指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多數決」機制、地主表達同意與否的規定,相較國外制度,現行法規有欠周妥,無論在「文林苑」案或其他都更案,都是關鍵的爭議。◇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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