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如牛毛 中紀委無奈多次想立法特赦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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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惠綜合報導)中共官員的貪腐,在世界上出了名。時至今日,中共官員的腐敗已由過去的貪污受賄,買官賣官,吃喝嫖賭等發展到多領域、全方位,導致國民深惡痛絕。在中共體制下,官場的貪腐已是見怪不怪,貪官越來越多,貪污的金額越來越驚人,而貪官們包二奶、養情婦已成為中國官場的潮流,從下到上,幾乎無官不貪、無官不淫。

中共聲稱要嚴厲懲治腐敗,但多年來不但未見成效,卻「越反越腐」。如今的中國,貪官如牛毛,無奈下,有報道說,中紀委欲立法特赦貪官。

中紀委、政法委草擬貪官特赦草案

據《動向》最新消息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中央政法委員會(政法委)草擬了一份《關於國家、政府機關部門、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經濟領域違規、違紀、違法的特別處理建議的方案》(簡稱《方案》)。

據悉,該《方案》中所指「特別」就是特赦的版本,有關《方案》文件在7月初下達至省部級黨政部門、各民主黨派中央、省級紀委、公、檢、法等部門。

8月上旬,各有關方面對《方案》文件討論反饋匯總情況:各省級地方清一色支持、叫好,省級紀委、公、檢、法,也清一色支持。中央直屬機構25個部委辦有5個部委辦反對,有8個部委辦持保留意見等。

有關「特赦」方案之前已有3次記錄

據報,有關類似「寬免」、「特赦」黨政、國家機關部門公職人員在經濟、金融領域違紀、違法的方案等之前已有3次記錄。上世紀江澤民主政時期有2次,1991年9月草擬一份對貪污、受賄、侵吞公款20萬元或以下,能在規定時間內自首交待,一律免刑事追究。1997年8月中共十五大前夕由國務院、中紀委提出特赦,能自首貪污、受賄、侵吞公款總額50萬元以下不作刑事起訴。當年人大委員長喬石反對「特赦」。

今次《方案》對貪污、受賄、侵吞公款(財物)數目及處理建議草擬10條,其中有:50萬元或以下:建議免刑事起訴、免行政處理、免開除黨籍;3000萬以上5000萬以下(包括5000萬):建議緩刑執行;8000萬以上至1億元以下(包括1億元):建議7年或7年以下刑期;1億元以上:建議10年或10年以下刑期……

中紀委:官員財產申報欠缺兩個條件

中共的腐敗「名聲遠揚」,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曾說:「我回到根之國,結果發現根腐爛了。」

據中紀委提供的數據顯示,中共2010年共處分了14萬6517人違反黨紀政紀的黨員幹部,其中5373人因涉罪被移送司法機關。主管黨員紀律與反腐工作的中紀委宣佈的上述數字,以示當局懲治腐敗的決心。不過,中共的「嚴懲」多年來不但未見成效,卻「越反越腐」。

為懲治貪官,近年來,中國輿論界及民間不斷呼籲官員公開財產,儘快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不過,這項「反腐利器」,在當局卻始終沒有實施的時間表。

2011年6月,中紀委副書記、新聞發言人吳玉良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中國要執行財產申報制度,還欠缺兩個方面的條件:社會的誠信體系和信息統計體系,所以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還沒有「水到渠成的環境」。

民眾對此反駁說:「社會的誠信體系和信息統計體系,這兩個體系很難建立嗎?人家別的國家已經建設好的東西,你不會學啊?你為甚麼不加快以上兩個方面的條件的建設呢?而且,在目前,是應該等待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還是官員先建立誠信呢?」

如不加大特赦 千百萬官員要人頭落地

在中共的體制下,中共官員的貪腐已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沒有任何「良藥」可醫治。

儘管中共官方沒有準確地向公眾公開數據,但是從近年來頻頻曝光的大案、要案來看,官員轉移到境外的資金已經遠遠超過國人的想像力,大官、小官都在紛紛向境外轉移資金,他們拚命地在掏空中國的同時,也在殘酷地對待自已的百姓。

《動向》在《中紀委推出貪官特赦10條》的文中說,從各有關方面對這份《方案》文件的討論反饋匯總情況看,支持叫好的佔絕大多數,可見中共的貪官已遍地開花,共產黨對貪官再不加大寬免特赦力度,恐怕不用敵人一顆子彈,千百萬共產黨員要人頭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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