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耿松:從薄熙來的耳光看中國的社會性質

呂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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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07日訊】「感謝您,阿軍!沒有您,我無法知道政壇有幾多醜聞。沒有您,我無法知道誰包庇誰,誰濫用誰。沒有您,我無法知道一個人在窮途末路時的孤獨無依。沒有您,我無法知道有那麼一記耳光,沒有這記耳光,全中國仍在混沌中等待耳光的覺醒。總之,衷心謝謝您,阿軍!自從有了您,我白天已懂夜的黑。」——網友愚巷

一、耳光揭示薄、王之間的關係

9月17日至18日,前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長王立軍叛逃、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受賄案在成都市中級法院開庭。庭後,新華社發表了《在法律的天平上——王立軍案件庭審及案情始末》的長篇報導。這篇報導證實了此前網上流傳的一條訊息,即薄熙來摑王立軍一個耳光。這條消息得到官方證實後,網民議論紛紛。有人說,薄熙來這一巴掌,把一個本可以掩蓋的政治醜聞揭了出來。更有人說,薄熙來一摑定乾坤,把共產黨60多年來苦心經營的紅色江山給摑搖了。筆者認為,薄熙來這一摑,摑出了他和王立軍之間的關係,即主子和奴才的關係,從而進一步揭示了目前中國社會的性質:中國決不是甚麼社會主義國家,而是一個後封建國家。統治中國大半個世紀的中國共產黨是封建余擘,而不是甚麼「三個代表」的現代政黨。

我們常在小說、電影、電視劇中看到中國「舊軍隊」和日本軍隊中上級摑下級耳光的情節,並把它稱之為「軍閥作風」。這些文學作品中的「軍閥作風」,一般都是下級軍官打士兵,最大了不起的是團長摑營連長的耳光,師長以上的軍官很少摑下級的耳光。摑耳光不僅僅是肉體懲罰,更是一種人格貶損,這種事情一般只發生在那些沒有身份、沒有教養的人身上。除非有人身依附關係,或者有非常強烈的等級觀念,有身份的人是不會摑身份比他低的人的耳光的。

薄熙來出身於勳臣家庭,官至政治局委員,是一品大員,又是經濟學博士,無論從身份和教養來說,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王立軍雖然官比他小,但也是一個副部級,算得上是一個三品大員。薄熙來居然摑了王立軍一個耳光,這說明王立軍和薄熙來之間存在著人身依附關係,薄只把王看成是他的一個奴才。王立軍是個性格暴戾的人,但受到這麼大的侮辱後卻只能忍氣吞聲。王立軍是個熟悉黨紀國法的人,但對薄熙來的違紀(打人)違法(包庇)行為沒有向上舉報,因為他深知共產黨內的封建關係薄熙來和王立軍之間的關係,在整個共產黨體制內普遍存在著:大至毛澤東和周恩來的關係,小至一個鎮黨委書記和辦公室主任的關係,都一脈相承。正是這種自上而下的盤根錯節的封建關係,維繫著共產黨一黨獨裁的專制統治。

二、關於封建社會的概念

封建社會,指封建制度下的社會環境和社會形態。這個概念,一般都認為是馬克思主義的史學觀念,所以現今一些自由主義學者都拒絕拒使用這個概念。中國有沒有封建社會?有沒有封建制度?中國史學界對此有分歧。「封建」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典籍中的意思是「封邦建國」,而我們現在所說的「封建」譯自拉丁語「feodalis」或「feudal」,意思是「領地」,前者出現在春秋時期,後者出現在中世紀,相差一千多年,所以有學者認為這兩個詞對譯是一種誤譯(見日知:《「封建主義」問題——論FEUDALISM百年來的誤譯》,原載《世界歷史》1991年第6期)。

最早把「feudalism」與「封建制度」對譯的是嚴復。1901年嚴復發表他的重要譯著《原富》時,把feudalism譯為「拂特之俗」或「拂特之制」(「拂特」是Feud的音譯)。1903年11月,嚴復發表另一譯著《社會通詮》,把Feudalism由音譯變為意譯,拂特之制譯為封建之制。自此歐洲中世之feudalism開始與古典中國之「封建」對譯。這種譯法不久就在國內外大為流行,至今已有一個多世紀,經過清末的啟蒙運動、新文化運動、五四運動,北洋軍閥統治、國民黨統治、共產黨統治,「封建」這個概念已在中國的政治、學術領域紮了根,習慣成自然,不好輕率改動了。把古典中國的「封建」制與我們現在所說的「封建」制相比較,反而是牽強附會了。

如前所說,「封建社會」一詞並不是馬克思主義的專利。馬克思主要從經濟學的角度,以日耳曼人的馬爾克制度為基礎來研究封建社會的,而中國的封建制度要比馬爾克制度複雜得多。台灣中華民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對「封建」一詞的定義是:「封建是一種源自中國古代天子依爵位高低將領土分封與宗室或功臣做為食邑的制度;封建時代土地皆為天子所有,天子將它分封諸侯,諸侯又分封給卿大夫,卿大夫以下有家臣、農民、農奴。如此各階層遞相隸屬的社會關係,稱為『封建制度』」。各階層遞相隸屬是封建社會最基本的特徵,這種特徵主要體現在官僚體制中。在中國漫長的歷史中,形成了完備的森然的等級制度。不管學者對中國有沒有封建社會,或封建社會從何時開始有多大的分歧,但對中國社會是一種等級制社會的認同是一致的,這是一種制度層面維護等級制,意識觀念層面論證並確保等級制的社會。等級觀念是中國封建主義社會價值體系的核心。
與封建社會密切聯繫的概念是封建制度和封建主義(封建思想),正是有了封建制度和封建主義才有了封建社會。封建制度就是「君臣各有定分、上下皆有級別」的等級官僚體制,它體現著高下、尊卑的統屬、節制關係。在封建制度中,整個社會權力結構是建立在一層對一層任命的鏈形體系中的,各級官吏的產生、官吏的仕途是由上邊決定的,所以官吏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形成個人至上的人治體制,權力帶著極大的個人色彩。因此,封建制度就是專制制度。專製造成權力私有化,其引發的惡果是整個制度的腐朽。權力的私有化,使各級官吏在專制權力制度下,成為某一部門、某一地方的權力壟斷者,使該部門或該地方成為他的權力的勢力範圍,並憑藉權力搾取、掠奪社會財富。官府、官吏上下勾結貪污受賄、奢侈腐化成風,鋪張浪費、習尚浮華成為時尚。這就是封建制度下的封建社會,這與當下的中國社會何其相似!封建主義或封建思想就是維持封建制度的理論體系,它是一種陳腐、守舊的思想意識和價值觀念,它把某種思想、理論視為千古不變的教條,將其神聖化。共產黨言必稱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這種做法本身就是封建主義的體現。

陳爾晉先生在上世紀70年代寫的《特權論》一書中,把共產黨在中國所建立的制度稱為「官僚壟斷特權階級所有制」,把中共統治集團稱為「官僚壟斷特權階級」。無論是官僚壟斷特權階級所有制還是官僚壟斷特權階級,都帶有濃厚的封建性。所以,中國目前還是一個後封建國家,共產黨是封建餘孽。由於共產黨是披著社會主義外衣實行封建統治的,我們不妨稱它為「社會封建主義」。

三、社會封建主義的主要特徵

共產黨本來就是一個封建軍事官僚集團,只不過是從俄國布什維克那兒弄了一頂社會主義的帽子戴上。奪取政權前,它把自己奪取政權的行為稱為「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義革命」;奪取政權後,稱反封建的任務已經完成,今後社會的主要矛盾是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矛盾,將資本主義作為反對對象。有學者認為這是「在反對封建主義反對資本主義兩種鬥爭中輕重錯位」(余廣人:《甚麼是封建主義》,原載《炎黃春秋》雜誌2004年第2期)。其實,共產黨本身就是封建餘孽,它怎麼可能反封建?所以,共產黨奪取政權後根本沒有反封建,而是打著社會主義的旗號搞封建主義,建立了比以前所有王朝更加獨裁的封建專制制度。中共的社會封建主義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黨天下

「黨天下」這個詞是羅隆基發明的,他曾以「黨天下」罵國民黨的黨國思想。後來他的學生儲安平也用「黨天下」來批共產黨。儲安平是民國時期《觀察》雜誌社社長兼主編,因大膽抨擊國民黨政府而被共產黨吸納,被任命為《光明日報》總編輯和中央宣傳部副部長。1957年6月1日,儲安平在中共中央統戰部舉行的座談會發表《向毛主席和周總理提些意見》的講話,提出「這幾年黨群關係不好,關鍵在『黨天下』」的觀點。他說,「黨領導國家並不等於這個國家即為黨所有」,「在全國範圍內,不論大小單位,甚至一個科一個組,都要安排一個黨員做頭兒,事無鉅細,都要看黨的顏色行事,都要黨員點了頭才算數」,他由此得出結論:「黨這樣做,是不是『莫非王土』那樣的思想,從而形成了現在這樣一個一家天下的清一色局面。」(聞文:《質疑「黨天下」:「大右派」儲安平的傳奇人生》,《福建黨史月刊》2005-04-18)儲安平自此被打成右派,在文化大革命中神秘失蹤,但他留下的「黨天下」成為不朽的名言。

「黨天下」是相對於古代封建皇帝的「家天下」而言的,這也是社會封建主義和古代封建主義的最大不同。中國古代封建主義的官僚系統只有一個,即由朝廷任命的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官吏的級別自正一品到從九品共十八個等級,縣以下不設政府,實行鄉紳自治。社會封建主義的官僚系統有兩個:傳統的官僚系統和共產黨的黨僚系統。這兩個系統從粗線條看是相互獨立的、並行的,但從近距離看是相互滲透的、交叉的,它們不是兩根線條,而是一張網。從法律的層面看,官僚系統只存在於從國務院到鄉(鎮)五級政府之間,但黨僚系統不受法律的約束,它任意擴張,滲透到社會各個角落,以致有人說,中國現在只家庭沒有黨支部了。按照共產黨的組織原則,三個正式黨員就可以成立黨支部。在中國,一個家庭有三個以上黨員的並不少。在一些「革命家庭」中,有沒有建立黨支部還很難說。

中國共產黨的黨僚系統,有黨委、黨組、黨工委、黨總支、黨支部,黨小組。黨委是共產黨的各級委員會的簡稱,包括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基層委員會。黨委擁有無限的權力,中國所有的重大決定都是由黨委作出的。中國各級政府的重要成員,都是黨委委員,行政首長是黨委副書記,但要受黨委書記的節制。胡錦濤當總書記後,黨委書記還兼人大的主任。在軍隊,實行黨委制,對軍隊實行「絕對領導」。在農村、企業、學校、醫院等基層組織,有一百個以上黨員的單位設黨委(現在不到一百個黨員也「根據特殊情況」設黨委)。這些基層黨委被稱為「戰鬥堡壘」,其職能主要是「領導本地區本單位的工作」和「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即對社會進行控制和洗腦。

黨組是中共黨委在非黨組織中的派出機關。黨組建立在非黨組織的領導機構中,黨組書記、副書記及黨組成員由上級黨委指派,必須服從批准它成立的黨委的領導,代表上級黨委指導本機關和直屬組織的工作。黨組成員通常擔任行政職務,用共產黨的行話來說,黨組主要是靠黨組成員擔負的行政領導職務,按照一定的行政程序,把黨的決定、指示變為行政領導機關的決定、指示。「非黨組織」是指名義上不屬於黨僚系統的官僚系統和其它社會組織。這些組織包括: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國家機關各部門、國務院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及國家機關廳局、各人民團體;省轄市政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及國家機關的委、辦、局和各人民團體;州、縣人大、政府、政協機關和政法部門,以及各人民團體。也就是說,傳統的官僚系統除了在總體上要接受中共黨委領導外,在具體的環節上還要接受黨委派出的黨組的指導(領導),黨組具有決策權。如,溫家寶不僅是國務院總理,他還是國務院黨組書記。國務院的決定表面上看是國務院作出的,但實際上是國務院黨組作出的。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皆如此,地方各級政權也如此。管理本單位領導幹部的政府部門設黨組,但有些部門不僅管理本單位領導幹部,還管理本係統的領導幹部,如公安、司法、工商、國土等部門,一般都設黨委,但這種黨委跟前面所說的黨委不同。

所謂的人民團體,是指工會、婦聯、青聯、學聯、青年團、台聯、工商聯、僑聯、科協、文聯、記協、對外友好團體等共產黨的附庸。在這些組織中設立黨組,是中共黨章中明確規定的。黨章第四十六條規定:「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它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可以成立黨組」。黨章中沒有提到是否可以在八個「民主黨派」中建立黨組。但「民主黨派」是否屬於人民團體?或者是「其它非黨組織」?筆者最近在百度空間中看到一篇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委直屬二支部康明亮向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提出的《立即撤銷在我區民主黨派組織中設立中共黨組(支部)的做法》的「特別建議」,文中提到了共產黨在民主黨派組織中設立黨組和支部的情況。新疆是個以少數民族為主的自治區,自治區尚且如此,中央和其它省份可以想見。

黨工委是中共一級黨委的專職或派出機構(亦稱派出代表機關),全稱「中共某某工作委員會」。黨工委的設立主要是為了加強對某一地區或某個行業、系統的領導。該機構的職權由其派出的黨委根據工作需要確定。根據黨章的規定和目前的實際做法,黨工委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黨的地區委員會或相當於地區委員會的組織。這是由黨的省、自治區委員會在幾個縣、自治縣、市範圍內派出的代表機關,如中共某某省某某地區工作委員會;二是黨的機關工作委員會。這是由黨的中央或地方委員會在同級黨和國家機關派出的代表機關,如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三是黨的某行業、系統工作委員會。這是黨的中央或地方委員會在某行業、系統派出的代表機關,如中共某某省教育工作委員會等;四是城市街道工作委員會。這是由黨的地方委員會在城市街道派出的代表機關,如中共某某市某某區某某街道工作委員會。

黨工會的權力目前正在得到加強。2007年,上海搞了一個「推進區域性大黨建工作」並頒布了一個《關於推進區域性大黨建實體化運作的實施辦法(試行)》,推出了一個「社區黨建『1+3+1』模式」,將黨工委的「街道體制」轉向「社區體制」、從「街道黨建」轉向「社區黨建」再到「區域性大黨建」。根據這個「1+3+1」模式,社區(街道)黨工委的權力在行政黨組、綜合黨委、居民區黨委及機關事業黨總支之上,確定了社區(街道)黨工委和「一組兩委一總支」之間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它作為區委的派出機構,對社區的政治、經濟、行政、社會等各項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對區政府職能部門派出單位、駐區單位、「兩新」組織和居民區黨的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和指導。

黨工委的權力是一種綜合性的權力,這和黨組比較單一的權力不同。黨組的作用主要在上層,其權力行使的範圍在政府機關和其它非黨組織,而黨工委的作用主要是在中下層,其權力行使的範圍主要在黨政機關。但自2010年以來,黨工委的權力已向社會組織和非政府組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擴張。

中共黨章並沒有規定在社會組織中建立黨工委,但這幾年各地都在社會組織中建立了黨工委。2010年2月1日,廣東成立了「中共廣州市社會工作委員會」,並規定在2月10日前廣州市各區、各縣級市必須成立社會組織黨工委,所有應建未建的社會組織必須建立黨支部,3月前正式黨員不足3人的社會組織要建立聯合黨支部(根據廣州委的要求,到2011年底,實現專職人員15人以上的社會組織有黨員,30人以上的社會組織必須單獨建立黨組織)。同年2月3日,中共山東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和社會組織黨工委成立。2011年6月27日,湖南省社會組織黨工委成立。社會組織的黨工委書記一般都由民政廳的首長兼黨組書記擔任,如湖南省社會組織黨工委書記,由省民政廳廳長兼黨組書記余長明擔任。社會組織黨工委的建立,跟當年地方黨委書記兼任人大主任一樣,是胡錦濤時代進一步強化共產黨獨裁統治的兩個舉措。湖南省委組織部正式批復同意設立省社會組織黨工委時,明確省社會組織黨工委的職責是領導、指導和協調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各市州社會組織黨工委抓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要求各市州要參照省社會組織黨工委的模式,抓緊研究成立社會組織黨工委,並指導縣市區加快社會組織黨工委的組建。省社會組織黨委設委員17名,其中書記1名,由省民政廳廳長、黨組書記兼任;副書記2名,由民政廳分管社會組織工作的副廳長和省委統戰部份管新社會階層人士的副部長兼任,其它委員14名,分別由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體育局、省工商聯、省科協、省文聯、省社科聯黨組負責人兼任。由此可見,社會新階層出現和公民社會的形成,並沒有使共產黨應順歷史潮流放寬對社會的控制,而是逆歷史潮流而動,更進一步加強了對社會的控制。

黨總支和黨支部都是共產黨的基層組織。按照黨章第二十九條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團體、社會中介組織、解放軍連隊和其它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都應成立黨的基層組織。在一般情況下,黨員人數超過100名的基層單位,可以成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人數超過50名的基層單位,可以成立黨的總支委員會。正式黨員人數超過3 名,不足 50名的基層單位,可以成立黨的支部委員會;正式黨員人數不足3名的,可與鄰近單位的黨員組成聯合黨支部。黨總支和黨支部又可分為機關黨總支、機關黨支部和基層單位黨總支、基層單位黨支部兩種類型。前者是各級黨政機關中黨的總支、支部(有的機關總支下面設立若干個機關支部,有的直接設機關支部),一般只管黨務,權力不大。後者實際上是基層單位的主宰,基層單位的所有決策權都掌握在黨總支或黨支部手裡,特別是在農村,村支部書記就是土皇帝。

黨小組不是共產黨的一級組織,而是黨支部的組成部份。黨小組的劃分,一般根據黨員數量的多少、工作需要和黨員分佈情況來決定,一般是根據學習型黨小組、組織型黨小組,決策型黨小組來劃分。黨小組的人數不少於3人,黨員數量少的黨支部,也可以不劃分黨小組。黨小組的作用主要是發展黨員、監視黨員,入黨一般都要黨小組推薦、介紹。不過,上面看中的人,黨小組的推薦只是個形式。

為了維持共產黨搖搖欲的統治,它的各級組織無孔不入地向社會全面滲透,甚至連上海世博會外國館這樣的單位也要建立黨支部。

(二)森然的等級制度和無處不在的特權

前面說過,等級制度是封建社會的基本特徵。歐洲歷史上的等級制度,是「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但中國不一樣,「附庸的附庸,仍是我的附庸」,甚至「更是我的附庸」。這一千古不變的定律,至今還存在,甚至還有強化的趨勢。正是這種國情,才有了「我爸是李剛」這樣的名言,也有了市委書記賞公安局長耳光的佳話。古代封建社會,貴族有公、候、伯、子、男5等,官有9品18級,老百姓一律都是臣民,沒有等級之分。在現今的社會封建主義社會裏,貴族何止5等,我們看看離退休官員名字後的括號就可以一目瞭然(享受ⅹⅹ級待遇)。至於官僚體系的級別,疊床架屋,誰也分不清楚。中共建政時,官員有24個等級。1956年6月16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32次會議通過《關於工資改革的決定》。這個文件雖然講的是工資制度,但它對中國「吏制」產生了極其深刻的影響,從此「級別」成為中國除農民以外各類社會人群政治經濟生活排序的重要標準,等級觀念留下的烙印比過去何朝代都要明顯。當時確立的等級制度是:(1)行政一至三級:黨和國家領導人(國家級正職)、十大元帥;(2)行政四級:十位大將、國家級副職;(3)行政五至七級:大軍區、部、省、兵團正副職,對應上將、中將軍銜;(4)行政八至十級:正副軍級,正廳,正地級,對應軍銜少將;(5)行政十一至十三級:正副師級,副廳,副地,正處,正縣級,對應軍銜為大校、上校;(6)行政十四至十六級:正副團級,副處,副縣級,對應軍銜中校、少校;(7)行政十七至十八級:正副營級,正科級,對應大尉軍銜;(8)行政十九至二十級:正副連級,副科級,對應上尉軍銜;(9)行政二十一至二十四級:正副排級,科員,辦事員,對應中尉,少尉,准尉軍銜。

1993年,中國頒布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決定在行政機關中實行公務員制度。根據該條例,行政系統的官僚為十五個等級:(1)國務院總理:一級;(2)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3)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4)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5)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6)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7)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8)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9)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10)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11)科員:九至十四級;(12)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2006年,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取代了《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將公務員的範圍擴大到所有吃皇糧的官員。公務員法沒有明確規定官員的級別,但根據國家公務員局2008年12月8日頒布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中國公務員有27個級別,具體內容如下:(1)國家級正職: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中央軍委主席、人大委員長、全國政協主席、國家副主席、政治局常委,一級;(2)國家級副職: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中央軍委副主席、委員、人大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二至四級;(3)省部級正職:省、直轄市、自治區正職、國務院部委部長或主任、大軍區、軍種正職,四至八級;(4)省部級副職:省、直轄市、自治區副職、國務院部委副職、國務院部委下屬國家局正局長、正軍級,六至十級;(5)廳局級正職: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省市自治區廳、局正職、地級市正職、巡視員、正師級,八至十三級;(6)廳局級副職: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省市自治區廳、局副職、地級市副職、副巡視員、副師級,十至十五級;(7)縣處級正職:國務院部委各司下屬處正職、省市自治區廳局下屬處正職、地級市局、區、縣正職、調研員、正團級,十二至十八級;(8)縣處級副職:國務院部委各司下屬處副職、省市自治區廳局下屬處副職、地級市局、區、縣副職、副調研員、副團級,十四至二十級;(9)鄉科級正職:鄉(鎮)長、地級市局下屬處處長、縣級市下屬局局長、主任科員、正營級,十六至二十二級;(10)鄉科級副職:副鄉(鎮)長、地級市局下屬處副處長、縣級市下屬局副局長、副主任科員、副營級,十七至二十四級;(11)科員級:科員、連級,十八至二十六級;(12)辦事員級:辦事員、排級,二十七級。

上列官僚等級制度,是共產黨以法律的形式確定的。但中國的官僚等級很混亂,並非法律所規定的那樣,這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黨僚系統的存在。黨僚系統的官員雖然沒有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但它是「見官大一級」。如果一個省部級正職是政治局委員,那他就是國家級副職;如果一個廳局級正職是上級黨委常委,那他就是省部級副,以下類推。二是中國行政區劃混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中國除少數民族地區外,基本上是省、縣、鄉三級行政區劃。但目前除了三級區劃外,還有四級、五級(新疆伊犁州既轄地區又轄縣,州內有四級行政區劃)和一級(香港)區劃,事實上,中國多數省份實行四級行政區劃。在同一省份中,有既存在三級區劃,又存在四級區劃的情況。此外,還有副省城市、較大的市、經濟特區、各種級別的開發區等等。由於這些情況存在,就出現了同一個名稱而對應的職位卻相去甚遠的事實,如:同樣是「市長」,可以是正處(縣級市市長、地級市副市長)、副廳(縣級市市長是市委常委、地級市副市長)、正廳(地級市市長、副省級城市副市長)、副部(副省級城市市長、直轄市副市長)、正部(直轄市市長);同樣是局長,可以正部(如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副部(如北京市委常委兼公安局長)、正廳(如北京市氣象局局長)、副廳(如杭州市教育局局長)、正處(如紹興教育局局長)、副處(縣委常委兼公安局長)、正科(縣教育局長)。像這樣牛頭馬嘴的官職在中國政府中是非常多的,一個街道本來只是科級單位,而且它在法律上不屬於政府系統,但它卻設有處、科、室、所,這種僣越,造成了官制的重疊,等級的混亂。杭州官場上有句經典的稱呼,叫「杭州正處」。杭州正處是指杭州市各局、各區所屬的處長,它比省裡的處要低半級,只是個副處級,所以省裡的處長取笑他們叫「杭州正處」,意思他們比自己級別低。三是共產黨對官僚的安撫政策。官僚集團是共產黨的統治基礎,沒有這個基礎,它就馬上解體。安撫的對象主要是兩種人:一種是離退休官員。根據中組部「組通字」【2009】43號文件規定,1937年7月6日前參加工作、尚未享受副省(部)長級醫療待遇的離休幹部,提高享受副省(部)長級醫療待遇;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工作、離休前為正司局級的離休幹部,提高享受副省(部)長級醫療待遇;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的縣處級及以下離休幹部,提高享受副司局級醫療待遇。還有一種是長期來得不到重用,或確實庸碌無能而爬不上去的人,在退休前給一個安慰性的職級,一般都用「享受ⅩⅩ級待遇」加括號來表示,所以被稱為括號官員。

級別不僅代表身份,還直接影響待遇,包括工資、住房分配、差旅標準、車輛配備、服務人員配備、辦公設備配備、醫療待遇、退休待遇,甚至日常生活待遇等等諸方面,所以等級觀念在中國官場中特別突出,上級把下級視為奴才,下級把上級當作主子,官大一級壓死人,薄熙來賞王立軍一記耳光,也是很正常的。如果薄熙來不威脅到王立軍生命安全,王立軍不逃到美國領館,那麼他挨薄熙來的耳光,就像別人挨他的耳光一樣,沒有人重視,如雲南昆明市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黨煦燕就曾摑過建設局局長王亞丁一個耳光,但沒有人重視,王亞丁本人在華商報記者採訪他時也吞吞吐吐,既不否認,也不承認。江蘇省財政廳副廳長張美芳召集一個財政廳的內部會議,一些處室派出副處長參加,對此,張美芳大為惱怒,認為對她不夠尊重,當場斥呵:就因為自己是副廳長,所以才會被如此對待,如果是一把手的話,所有部門肯定都會派正處長參加。這也算是中國官場的一個小佳話,這樣的佳話很多。毛澤東在談到幹部提級時說:「男兒有淚不輕彈,只未到提級時」。古代封建社會「千里為官只為錢」,現代封建社會「千里為官只級」,因為有了級,權和錢都會有,還會有奴才、二奶侍候。

現代封建統治者除了把古代封建社會的官僚從18級擴大為27級外,還把被官僚集團視為人下人的黎民百姓也分為三六九等。共產黨奪取政權後,利用戶籍制度把老百姓分為城裡人的鄉下人,利用職業特點把老百姓分為農民和工人,並在憲法上明確規定工人階級是領導階級(因為共產黨自稱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這種人為的劃分,製造了中國社會的分裂,城裡人一生下來就高於鄉下人,工人一生下來就高於農民,這種觀念和現實儘管隨著城市化的發展有所改變,但農民仍然是中國的三等公民。浙江省信訪局有個官員談到農民有50多元的社保時說:「現在政府還不好嗎?連農民都有了社保!」在他眼裡,農民是不應該有社保的,現在政府竟然給了農民50多元社保,這樣的政府是好得不能再好了。這並不僅僅是這個官員個人的看法,而是中國上等人與生俱來的觀念。其次,共產黨員高於普通百姓。在中國,只有共產黨員才能當領導,才能掌握權力,這是最基本的政治現實。除政治上高人一等,經濟待遇上也高人一等。舉個身邊的例子,我大哥癱瘓15年,近幾年鎮裡和村裡給他每個月200元的救濟,去年過年的時候還給了他300元慰問金。今年新年我回家過年,看到原來同小隊的一個黨員也高血壓癱瘓,但他還能走路,病情要比我大哥要輕得多。我問起他家裏的情況,他說鎮裡和村裡每個月給他380元救濟,過年時還給他1200元慰問金。我大哥患病15年,躺在床上不能動,又是孤身一人(我二哥和侄女照顧他),所得到的救濟是他的一半,慰問金是他的四分之一。我問他:「你得到的幫助比我哥哥多得多,是不是因為你是黨員?」,他自豪地說:「當然是,不是黨員哪有這麼好!」他舉出村裡其他幾個癱瘓的患者都沒有他拿得多。平心而論,跟每個月拿一萬多元退休金、免費住高級病房的共產黨高官相比,這位76歲的農村老黨員可憐得很,但與我大哥和村裡的其同病相憐者比,他又高人一等。這就是社會封建主義中國的現實,有人在九天之上,有人在九地之下,統治者還居然說是社會主義!再次,幹部子弟比平民子弟高人一等,幹部子弟中又有高幹子弟的一般幹部子弟之分。高新先生根據中國的國情,發明了「太子黨」這一稱謂,真是一針見血!

「太子」成黨,這是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這也是古代封建主義社會與現代社會封建主義社會的重要區別。「太子黨」一詞,不僅僅說明中國存在著官二代和民二代的事實,更重的是說明中國的太子們與生俱來的高人一等的優越感。有學者認為,特權是政治上、經濟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權利和權力。這樣的說法,在民主國家是科學的,但在中國就不科學,因為中國的法律和制度為各種等級的人規定了政治上和經濟上的權利和權力,這也是中國社會封建性的標誌之一。前面提到,等級與工資、住房分配、差旅標準、車輛配備、服務人員配備、辦公設備配備、醫療待遇、退休待遇等掛鉤,所謂的掛鉤,就是法律和制度的規定。在官方的一些「反腐敗」的通報中,常有某某腐敗分子在用車、住房等方面「嚴重超標」的說法。超標是指超過「標準」,不同級別、不同身份的人有不同標準,這種「標準」其實就是特權。同樣是退休,為甚麼農民每月只拿50元(有些地方一分也沒有)而共產黨高官能拿一萬多元甚至幾萬元?為甚麼平民住普通病房都困難而共產黨高官長期包住高級病房?這就是「標準」,高官們認為是理所當然的,而老百姓也習以為常。按李守庸、彭敦文兩位教授在《特權論》一書中的說法,特權是指個人或集團憑藉經濟勢力、政治地位、社會身份等優勢而在經濟、政治、文化等領域所享有的權利或權力,這些權利或權力有的為法律所規定,有的在法律規定之外,並且都是建立在對這些權利權力分配不公平的基礎之上的;在階級對立社會則是建立在人對人的剝削與壓迫的基礎之上的,並且歸根結蒂是由生產資料私有制所決定的。對於這個定義,筆者認為最後一句話說錯了,因為前蘇聯、中國、朝鮮、古巴、越南等國都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但這些國家的特權比任何國家都要猖獗。所以生產資料私有制並不是產生特權的決定因素,權力私有制才是產生特權的決定因素。

目前中國社會存在著哪些特權?按特權關係的性質可劃分為政治特權、經濟特權和文化特權三大類。政治特權包括各種類型的國家控制權和身份特權,經濟特權主要是分配和消費特權,文化特權是個人或集團壟斷某些意識形態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組織機構而獲得私利的特權。隨著互聯網的出現,中國特權階層的文化特權正逐漸喪失,但政治和經濟方面的特權卻在加強。

按李守庸、彭敦文兩位教授在《特權論》中的觀點,在中國的各種特權現象中,最普遍、危害最大的是黨政幹部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的特權。黨政幹部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的特權現象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方面:第一是個人或小集團憑藉手中所掌握的權力介入市場以謀取私利,第二是直接運用職務或職業權力謀取私利,第三是濫用政府或其他權力以權壓法,濫用執法權力胡作非為,濫用基層權力擅作威福,第四是以權力蔭庇親友,第五是教育、學術、文藝、出版文化領域的擅專和壟斷。事實上,中國權貴集團的特權無處不在,遠遠不止這麼幾種,如果要作個詳細的統計,恐怕不會少於數百種。

社會封建主義的主要特徵除黨天下和等級特權這兩個基本特徵外,還有官僚隊伍龐大、苛捐雜稅多如牛毛、腐敗空前絕後、殘酷的鐵血統治、偽宗教和愚民政策等其他特征,限於篇幅,本文不再展開。

由於中國還是個後封建國家,中國人民反封建、反專制的任務遠未完成。原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研究會幹事長兼《中國政治體制改革》雙月刊主編杜光先生最近在《普世價值與中國道路專題講壇上的發言和答問》一文中寫道:「一百多年來的中國社會佔據主要地位的基本矛盾是民主和專制的矛盾,一百多年以來的社會動盪、政治變革歸根到底都是這個矛盾的反映,一直到現在。也可以說是中國從洋務派開始的一個歷史進程:民主革命的進程。現在的民主革命還沒有完成,需要繼續完成,民主革命的關鍵在於改革專制的政治體制,把專制的政治體制改革成為民主的政治體制,這是政治體制改革的基本任務。這個任務也是中國民主革命在現階段的基本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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