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特別獻給昨天為民族尊嚴自由而自焚犧牲的藏族朋友

李天明:解決西部少數民族自治區困境 、死結的唯一出路

李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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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9日訊】中共目前對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出現嚴重的多種危機,比如:治理危機、信任危機、生態危機、穩定危機,不一而足,可以說是危機四伏;造成各種災難嚴重,比如:人權災難、生存災難、環境災難等等,可以說是災難重重。

之所以出現這些危機、災難,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中共沒有履行、尊重、遵守聯合國的有關公約,這部公約就是《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筆者要重點分析中共是如何違反此《公約》第一部份中的第一條的。

請看公約第一條第一款的原文:

「一、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 」

中共60年對藏疆兩地的統治,完全剝奪了當地原住民的這項權利。

首先,少數民族完全喪失了對本民族各項事務的決定權。

一切要聽從中央政府的安排,雖然表面上自治區主席由本民族人士擔任;但別忘了,後面還有一個比自治區主席級別高半級、有最終決定權的自治區黨委書記。而自治區黨委書記是不折不扣地執行來自黨中央的各項民族政策,不管該政策是否合法、合理、合民意。

非常不幸的是,大多數時候,黨中央的民族政策都是極左、非人道、一刀切、瞎指揮,造成當地大大小小的人權災難和生活困難。這一切,就是因為藏維兩區人民的民族自決權遭到中共殘酷無情地剝奪,任何想挑戰這種對本民族事務決定權的努力,都遭到殘酷鎮壓、即時清算,還要貼上形形色色的標籤:分裂分子、叛國投敵、敵對勢力、民族敗類、恐怖份子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試想:如果相反,把民族自決權完全交給當地少數民族,讓他們自己決定生活中的一切,中央政府再根據他們的要求,從立法、行政、財政、文化上給予積極、人道的幫助,過去60年曆史上,會發生、產生那麼多的悲劇和仇恨嗎?

其次,兩地少數民族還完全喪失了對自己民族未來命運的民族自決權。

任何民族都有權決定本民族與其它民族是合併為一國,還是毗鄰而居。尤其是在中國,當本地少數民族遭受來自中原地區大漢族主義者的欺凌與迫害時,他們本應該有權舉行全民公投來改變現狀,以尋找自己的出路與子孫後代的未來前途。但是,在統一與穩定高於一切的漢族思維裡,尤其是在中央領導人的眼中,這種民族獨合的自決權是不可思議、不可接受、不可出讓的;否則,他們就擔心國家必將分裂、民族必將分離、領土必將破碎、主權必將虧損、國力必將削減、自己也必將背上「賣國賊和人民公敵」的罵名與惡名。

可中共忘記:是誰在少數民族心中播下如此深厚的仇恨?是誰使藏胞、維胞日益遭排擠、打壓,成為自己祖先土地上的邊緣人、局外人,成為遭漢人剝削與壓搾的奴隸、僕役?

如果有一天,中國突然又發生歷史上屢見不鮮的國難、民變,導致中央控制能力和國力一時大幅衰弱。少數民族地區正好可以藉機趁勢獲得外力的幫助,尋求分裂與獨立。中共卻將力不從心、無暇以顧。請問中共又如何維持統一與穩定?即便中共屆時跪下求情,都不會得到少數民族的回心轉意、重歸於合。到時候,分裂必將成功,統一必將徒勞。當然,中共有可能使用武力、暴力鎮壓,中共是不可能改變嗜血的愛好;但是,流血可能促使少數民族獨立建國的進程,速度加快、加劇。

未來形成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和目前台獨的成因極為相似,都是和大陸中共中央政府的倒行逆施、禍國殃民、踐踏人權、漠視人命,最後導致民心盡失、威信掃地有關。現在,表面上看,中共統治得強大無比、威風凜凜,少數民族都俯地而行,不敢聲張自己的民族自決權。但是,不要忘記:民族自決權是寫在聯合國的公約裡,而中國政府在1997年10月27日,時任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秦華孫大使在紐約聯合國總部代表中國政府正式簽署了《公約》。2001年2月28日,中國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作出批准了《公約》的決定。同年3月27日,時任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王英凡大使向聯合國秘書長安南交存了由國家主席江澤民簽署的批准書。

所以,民族自決權是國際上解決民族糾紛問題的慣例,也是行之有效的和平解決民族問題的良方,巴爾幹半島的民族死結得以順利和平解開,就是運用民族自決權取得的結果與勝利,也給世界帶來了和平與穩定。中國政府不可能永遠剝奪少數民族的這項神聖權利,一旦真的付諸實施,少數民族必將選擇獨立公投,決定自己民族命運的行動,必將風起雲湧,勢不可擋。

中共不思悔改,不得民心,破壞民族關係,在中央政府、漢族與少數民族之間埋下「不定時炸彈」,早晚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自食苦果,甚至還會在漢民族與西域伊斯蘭國家的各獨立民族間,埋下未來民間暴力與國家軍事衝突的火種。

尊重、恢復、實施民族自決權乃當務之急,時不我待。

再請看公約第一條第二款的原文:

「二、所有人民得為他們自己的目的,自由處置他們的天然財富和資源;而不損害根據基於互利原則的國際經濟合作和國際法而產生的任何義務。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正因為中國的藏維兩族完全喪失了民族自決權,才使得他們無法從自己土地上的資源獲益;而是成為中國東部地區的供血器,擠奶站。石油、煤炭、棉花、牲畜、水力、鈾礦、地熱、天然氣、木材、草藥等等等等,被中央政策和機構源源不斷地開發、掠奪、豪取,輸送到東部富裕地區,當地人卻獲益極少。回報給他們的卻是來自東部的大量漢人移民,佔用了他們的城市資源、旅遊資源、物質財富;踐踏他們的千百年來的宗教信仰自由;漠視他們的傳統風俗習慣;用現代拜金主義的庸俗低級趣味生活方式,同化、消滅他們的民族文化。

一個古老的民族竟然無權過問自己祖先土地上的自然資源,卻俯首稱臣地聽任外族到此肆無忌憚地開採使用,這還不算,留給他們的竟是水土流失、資源匱乏、貧窮落後、道德敗壞、治安混亂、環境污染,尤其是核廢料、核污染,給當地的少數民族造成難以估量的經濟損失、健康隱患、生態崩潰。

這不是開發,這是開槍!
這不是造福,這是造孽!
這不是獲益,這是奴役!

中共必須儘快改變長期實施的不人道、違反聯合國公約的法規政策、統治方式。遵守公約,尊重人權,彼此尊重,和平共處,才是解決西部少數民族自治區困境、死結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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