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法院怪事:搶走律師卷宗稱是國家機密

【大紀元2012年12月01日訊】雲南楚雄市法院日前幹出了一件怪事,法院人員在對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後,竟搶走了辯護律師的卷宗,稱那是國家機密。面對如此不可思議的行徑,律師表示要追究控告。

據明慧網報導,十一月二十七日下午三點,雲南楚雄市法院非法開庭審理法輪功學員劉枝萍(劉芝萍)、鄧麗華、白龍軍。劉枝萍、白龍軍聘請了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鄧麗華家屬給她聘請的是當地律師,該律師因迫於壓力,自稱只敢做有罪辯護,被鄧麗華當庭辭退。鄧麗華說:「我不需要律師,我沒有犯罪。」三位法輪功學員都在法庭上聲明自己無罪,律師也從法律角度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

庭審結束時,法庭警察竟搶走了辯護律師的卷宗。律師質問為甚麼,警察稱律師卷宗涉及到國家機密。律師明明白白的指出:「如果涉及到國家機密,就不會公開開庭,公開開庭的案件都不涉及任何國家機密!」這時旁邊一便衣威脅律師:「你在法庭上說了那麼多『反動』的話,我們還要搜查你的包呢!」

律師追問該便衣的身份及搶走卷宗的警察的姓名、身份,這些人都不敢回答,再追問下去,其他便衣就上前阻攔,律師明確的說:「我要控告你!」律師問審判長這些是甚麼人,審判長裝糊塗,先說不知道,看推不過去,只好含糊其辭說:「也可以說這些人是法院的人。」

法輪功學員劉枝萍、鄧麗華、白龍軍是在二零一二年七月三日早七點半被綁架的。當時,在雲南省楚雄州「610 辦公室」密令、楚雄州國保大隊支隊長張會雲的指揮下,楚雄市公安局國保出動了上百名警察、十多輛車,綁架了劉枝萍、鄧麗華、白龍軍、侯發勇四位法輪功學員,侯發勇於八月八日出獄回家,劉枝萍等三人被非法批捕。

劉枝萍曾在懷孕五個月時被強行墮胎

劉枝萍,女,今年四十歲,雲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團交通賓館員工。二零零零年初,因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楚雄州「六一零」、警察非法勞教二年,關押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劉枝萍被關入勞教所時已懷孕。到勞教所的第二天,劉枝萍因為煉功,被一大隊隊長馬某毒打一頓,並被罰站三天黑板,追著太陽曬,太陽曬到哪兒就叫她站哪兒,並由兩名勞教人員杜艷芳、楊某「包夾」,不允許她與其他人交談和接觸法輪功學員。後又罰到大田組(做農活)干超強體力奴役——摘豆、挖土、挑大糞、抬竹竿等。

每天臨睡前警察都派人來問她:「還煉法輪功嗎?」劉枝萍說「煉」!她們就把她連同監捨的犯人一起罰站,不讓睡覺,促使犯人受株連後把氣發到她身上,辱罵她,打她。後來又改為繞四合院跑步,每晚監捨關燈後,就開始跑步到第二天凌晨,如果說「不煉」就可以睡一個好覺。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儘管她當時已有三個月的身孕,但仍白天勞動,晚上跑步。這樣被折磨了一個星期。有一天深夜跑步到凌晨二點多的時候,劉枝萍就以煉功抗議。就被值班的尹姓獄警指使兩名吸毒人員毒打她,隨後又把她單獨關押在一個監捨裡,兩隻手銬在兩張上下床的欄杆上成十字狀。她曾經多次絕食抗議這種非人迫害。

後來勞教所知道劉枝萍懷孕後,不但沒有停止對她的迫害,反而通知家人到勞教所將她強制送去醫院強行打胎。第一次藥物打胎失效後。二零零零年八月,當劉枝萍已有五個月的身孕,按規定可以保外就醫,但由於劉枝萍堅持不「轉化」,警察再次將她強行送到醫院打催產素墮胎,一個生命就這樣被毀了,劉枝萍身心受到了嚴重摧殘。

鄧麗華曾被勞教、判刑 白龍軍曾被非法勞教

鄧麗華,女,一九五六年二月生,楚雄州絲綢廠退休職工,二零零二年因發放真相資料被勞教一年,送雲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鄧麗華被再次綁架,非法判刑四年,送女二監迫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回家後,退休工資被剋扣,只發三百元生活費。

白龍軍,男,今年三十六歲,原雲南省楚雄州交通集團職工,後退職個體經營。二零零零年一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罰款四千元,非法勞教兩年半,被關押在雲南省第二勞教所。

(責任編輯:丁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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