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事件報告證警方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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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道】中共副總理李克強去年訪港期間引起多宗對警察的投訴,監警會昨日完成最終調查報告,其中有記者投訴在麗港城採訪遭阻攔,證實屬實,警員被指濫用職權、疏忽職守和行為不當等;一共有12名警務人員須接受紀律處分,包括紀律聆訊及警告等。

監警會發表去年8月李克強訪港期間的投訴審查最終報告。報告內的16宗須匯報投訴之中,13宗屬無法證實、無法追查、調查後發現無過錯,或者透過簡便方式解決。

記者採訪受阻投訴屬實

其中廣受公眾關注的一宗投訴證明屬實,涉及李克強到訪麗港城時,有電視台人員在場採訪遭警員阻擋鏡頭,事後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用「黑影論」辯解。監警會調查確認個案中有警員濫用職權、疏忽職守、無禮和行為不當,但無證據顯示有系統地濫用警權,只是個別警員錯誤判斷。

至於麗港城一名男住客因穿著「六四」字樣汗衣被帶走,他向警方投訴被人毆打,不過警察投訴課稱投訴人拒絕作供,無法追查。監警會之後約見該男子,再考慮現場證供,最後認同警方的調查結果。不過監警會認為,當時現場一位高級警司及一名總督察,沒有向投訴人出示委任證和表露身分,是疏忽職守,已經向他們發口頭勸喻。

另外,有電台記者投訴在李克強到訪何文田時,在採訪區內遭女警搜查銀包,點算金額及的士收據,但無解釋原因。監警會認為涉及濫用職權和疏忽職守,女警亦被口頭勸喻。

監警會表示,16宗投訴共涉及35名警務人員,12人須接受紀律處分,包括3名高級和9名員佐級警員。當中2人要接受紀律聆訊,他們涉及在麗港城以手擋著記者攝影機鏡頭,另外4人被口頭警告和6人被勸喻。

監警會:示威區需政要看到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說,李克強訪港期間,警方將示威人士安排在較遠的一邊,行為有待商榷,「最後副總理的車隊在西邊返回政府總部,在東邊等的人根本是完全見不到他……我們希望警方在考慮保安區的範圍時是會考慮我們剛才講的一點。」

翟紹唐表示,報告建議警方在安排示威區時,應設在可讓政要看到的地方,讓市民表達意見,「政要根本不會在那裡經過,或者不會見到或不會聽到聲音的話,產生衝突的機會就會很大。香港有言論自由、有集會自由,如果有人想以一個和平的方式去表達他的意見的話,警方需要尊重,也需要提供一個合理的安排。」

監警會並留意到,警方在這次行動指令中,列出要防止副總理難堪的字眼,會令前線警員混淆,「這個行動目標是要保障政要的人身安全,無論他在哪裡或在做甚麼事,這個才是主要目標……其它可以避免的字眼,我們覺得不應該在這裡。」

上年度投訴警察減兩成

另外,監警會發表2011/12工作報告,投訴警察個案比上年度少超過兩成。本年度經審核而通過的投訴有3,145宗,涉及6,239項指控,分別少去年度一成多至兩成多。指控包括警員疏忽職守、行為不當,以及牽涉警員毆打問題,合共占近九成。當中要全面調查的有1,800多宗,但只有5%屬實。

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舉出其中3宗投訴個案,其中一宗是一名網站攝影記者於中聯辦外採訪示威,投訴被警察用手指插眼。投訴警察課本來指無法追查,但監警會審核後,發現該警員在手拉手築成人鏈時不小心插到他的眼睛,裁定警員沒有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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