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有害 吸毒駕車更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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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28日訊】 (大紀元記者何堅溫哥華編譯報導) 加拿大母親反醉駕組織(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簡稱MADD Canada)呼籲警方在進行路邊檢查醉酒駕駛時,同時執行唾液檢驗,如同反醉駕一樣嚴打吸毒駕駛。
  
MADD Canada聘請2位西安大略大學法學教授對吸毒後開車進行研究,並於最近發布報告,指出吸毒後駕駛所導致的危害,絕不亞於醉酒駕駛。
  
2008年起刑法允許警方執行現場清醒測驗(SFST)。但反吸毒駕駛報告的作者批評說該操作「麻煩、昂貴、且易於遭遇法律挑戰」,因此針對吸毒駕駛的執法,在加拿大一直、未來還會繼續被司法機關所忽視。
  
Erika Chamberlain 和 Robert Solomon 在他們的最新報告《加拿大的吸毒有害駕駛:審查和建議》中指出,如果警方能夠通過唾液檢驗、類似呼吸測試儀一樣對於吸毒司機進行檢測的話,那麼警方對於有害駕駛的執法行動會更加實用且有效。不過,Chamberlain表示唾液檢驗可能會受到加拿大人權憲章的挑戰。
  
根據MADD報告,年輕人更可能吸毒後駕駛,而非喝酒後開車。另據加拿大成癮全國性調查報告的數據,15-24歲年齡群的司機中有接近40%吸食大麻後開過車,而同樣年齡群中僅有21%表示曾經酒後駕車。
  
MADD報告作者表示,這一代人長期以來都被教育酒後駕車的危險,然而年輕人卻不知道吸毒後駕車的危害和風險,也不清楚為降低有害駕駛而進行的隨機路邊檢查,通常並不會檢測是否吸毒。
  
然而全國吸毒後駕車的司機比例,已從2002年的1.5%,上漲至2006年的2.9%。而在卑詩省,2010年的路邊檢查調查顯示,7.2%的受檢司機被查出吸毒,而酒後駕車的比例雖然高達10%,但血液檢驗中超過卑詩省.05法定限制的比例僅為1.8%。
  
溫哥華警方表示,節假日期間查出的醉酒司機,每3個中就有一個還吸了毒。警方表示,吸毒後有害駕車的後果,同醉酒駕駛一樣嚴重。
  
2010年由915人由於吸毒有害駕駛遭受起訴,僅為65,183名醉酒駕駛遭起訴人的1.4%。◇

責任編輯: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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