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林家謀殺案 辯方律師稱控方再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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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澳洲悉尼編譯報導) 悉尼林家謀殺案在悉尼中央地方法庭進入最激烈的庭辯階段,辯方律師指責控方證據不足,是在推測的基礎上欲將嫌疑人謝連斌送入監獄,控方律師也再次提出他們的證據,此案將於12月19日由法官安德魯斯(John Andrews)判決謝連斌是否應將交付審判。

據澳新社消息,謝聯斌的辯護律師特恩布爾(Graham Turnbull)指責檢控官特德斯奇(Mark Tedeschi)在製造又一起冤案,說他欲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將無罪的謝連斌送入監獄。

特恩布爾以特德斯奇作為控方經手的另一個案件為例。該案件被告伍德(Gordon Wood)由於被檢控官特德斯奇指控謀殺其女友而被判入獄,他在獄中呆了三年後卻被無罪釋放。特恩布爾在庭上指稱,「特伍德案」是一個奇特、證據嚴重不足而非常可疑、滑稽可笑的案件。該案是特德斯奇將完全不相關的細節放在一起的創舉,將被告置於無法申訴的無望中。

特恩布爾說:「謝連斌一案與伍德案件的處理完全相同,都是以這種方式在證據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進行,並有炒作傾向,最後這類冤案只能以無罪釋放來解決。」

檢控官特德斯奇(Mark Tedeschi)則告知法官,此案最重要的證據是在謝連斌家車庫地板上發現的DNA,這一處污點中至少四個人的DNA,其被認為可能是凶殺現場的血跡。 特恩布爾對此辯護說:「由於缺乏DNA證據,所以整個案子成了為證明被告席上的被告是凶手這個假設上的一系列推斷。」

特恩布爾還表示,謝連斌很喜愛林的家庭,不具有謀殺他們的動機。

檢控官特德斯奇承認「謝由於不滿其岳父母對於他的不公平待遇懷恨在心而企圖謀殺林家人「的說法不夠有力。但他表示:」雖然法庭可能認為這些動機站不住腳,但這並不影響我們起訴被告。「

特德斯奇出具的證據包括:林家在案發時沒有破門而入的跡象,而謝連斌恰好有林家的鑰匙;謝連斌是極少的幾個熟悉林家佈局的人,所以可以在夜間謀殺暢通無阻;更何況還有一個奇怪的巧合,謝連斌剛好在屍體發現的清晨清洗自家車庫,並且非常放心地將自己的妻子留在作案現場,這是因為他很清楚凶手不在現場。

特德斯奇表示,一個最令人信服的證據是,謝連斌在發現警方根據犯罪現場出現的鞋印搜尋一雙Asics運動鞋後,他銷毀了至少兩個Asics鞋盒。他說:「任何有理性的陪審團都會認為這是被告自認有罪的證據。」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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