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春晚組織者被勞教 家人探視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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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 蕭雨華盛頓報導) 遼寧維權人士、龍年訪民春晚組織者趙振甲據信被判處勞教一年零七個月。他的家人和一些訪民星期一到看守所要求見人並討要勞教決定書,但被看守所拒絕。

除夕夜被北京警方帶走,後被刑拘一個月的趙振甲日前傳出被判勞教的消息。幾天前,趙振甲的未婚妻、同為遼寧訪民的關維雙到北京豐台區看守所給他送東西時獲知了這一消息。

關維雙希望拿到趙振甲被勞教的書面通知,但看守所以她不是親屬為由,拒絕了她的要求。 關維雙於是讓趙振甲的妹妹趙振榮從遼寧老家趕來。星期一(2月27日)上午,她倆和另外20多名在京訪民再度來到豐台區看守所。

*看守所拒絕交出勞教通知書*

山東青島訪民林秀麗是這20多人中的一位。 她對美國之音說: “趙振甲的妹妹拿著身份證要求見她哥哥。他們說,光用身份證證明不了你是他妹妹,必須要戶口本。趙振甲妹妹又把她的身份證和她哥的身份證拿在一起說,你看,我們兩個身份證的地址是一樣的。警察說:『不行』。”

從看守所出來後,趙振榮突然想起身上有哥哥2008年寫給自己的委託書,於是返回看守所向警察出示了委託書,但警察仍然表示無法證明他倆的兄妹關係。

豐台看守所的警察還對趙振榮說,勞教通知書已經寄到趙振甲的戶籍所在地。但趙振榮讓家人去當地派出所查詢後得知沒有收到任何書面材料。

山東訪民林秀麗說,原本以為在刑拘期間不能探視,現在趙振甲被判勞教,至少可以和他見上一面了。可是星期一他們既沒見到人,也沒拿到通知書,而且警方還拒絕說明趙振甲被勞教的理由。

*勞教原因各說紛紜*

林秀麗猜測,趙振甲被勞教可能是因為辦了春晚。不過,另一位認識趙振甲的上海訪民毛恆風認為,訪民春晚只是藉口,趙被勞教另有原因。

去年10月,趙振甲和各地的30多名訪民組成陳光誠探訪團前往山東臨沂市東師古村,結果被100多人毆打,還搶走了他們的手機、相機,其中趙振甲傷勢嚴重。

上海訪民毛恆風認為,趙振甲被勞教和聲援陳光誠有很大關係。 她說:“我們去山東探望陳光誠之後,很多人都被打壓了,被關了。”

趙振甲的未婚妻關維雙此前對媒體說,趙振甲因為在訪民春晚上錄影、拍照,被警方以“非法使用盜照專業器材”被抓。

關維雙的手機目前無人接聽 。另有消息說,星期一她被便衣毆打致傷,現被關在北京的一間黑監獄中。

*莫少平:勞教惡法早該廢除*

訪民們認為,豐台區看守所的警察故意刁難他們。著名維權律師莫少平對美國之音說,司法機關確有相關規定,去看守所查人應該帶戶口本或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莫少平也指出,如果趙振甲被勞動教養的決定確已生效的話,他此時應該不在看守所,而是在勞動教養的地點。

趙振甲的家人說,已經找了律師要為他打官司,不過莫少平律師指出,如果拿不到勞教通知書,訴諸法律就有困難。

莫少平說:“這個它就比較麻煩,因為如果沒有勞動教養決定書,你就不清楚他是因為甚麼,在甚麼時間被勞動教養的。 律師如果代理他進行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必須得拿到這個勞動教養決定書。”

勞動教養制度是中共在1950年代發動“肅清暗藏反革命分子運動”中逐步建立起來的。1957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此後又做過一些修訂。 按規定,被勞動教養的最高期限為四年。

莫少平律師對美國之音說,多年來,勞動教養制度受到很多學者、律師的嚴厲批評,被稱為是一條“惡法”。莫少平說,2000年國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規定只能由法律作出。他說,勞動教養作為國務院的一個規定,本身就違反了立法法的規定,這個制度早該廢除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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