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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國賠案疑疏失 中市府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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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9日電)台中市議員謝志忠及蔡雅玲今天批評台中市政府,有民眾提出國賠案,花半年才被受理,結果兩天內就被駁回,市府則指出,承辦的豐原區公所有行政疏失,將請申請人再提出送審。

謝志忠及蔡雅玲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台中市豐原區豐勢路去年10月3日發生重達數百公斤的路樹倒塌,造成張姓女子第1、2、3頸椎閉鎖性骨折,張女於去年11月30日提出國賠申請。

謝志忠表示,全案事發至今年4月25日,市府建設局與豐原區公所之間公文往返,高達6次之多,卻仍互相推委、卸責,市府遲無法決定由哪個單位受理國賠,經他與蔡雅玲於25日陪同張女召開記者會後,市長胡志強指示由豐原區公所受理這起國賠案。

蔡雅玲指出,豐原區公所受理國賠案後,27日張女就收到區公所寄出的雙掛號駁回申請,沒想到受理花半年,駁回只花兩天,對於張女造成二度傷害。

市府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豐原區公所以非管轄權機關為由拒絕賠償,市長胡志強認為豐原區公所對法律有所誤解,又未能進行溝通,將要求公所檢討,同時為維護民眾權利,指示法制局將案件提送市府國家賠償委員會實質審議。

法制局指出,針對豐原區公所行政疏失作為,已奉胡志強指示由法制局主動聯繫家屬取得相關資料後,將案件提送市府國家賠償委員會實質審議,同時也呼籲各機關儘速編列法制人員,以免因誤解法令而影響行政效率及民眾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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