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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国赔案疑疏失 中市府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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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29日电)台中市议员谢志忠及蔡雅玲今天批评台中市政府,有民众提出国赔案,花半年才被受理,结果两天内就被驳回,市府则指出,承办的丰原区公所有行政疏失,将请申请人再提出送审。

谢志忠及蔡雅玲今天召开记者会指出,台中市丰原区丰势路去年10月3日发生重达数百公斤的路树倒塌,造成张姓女子第1、2、3颈椎闭锁性骨折,张女于去年11月30日提出国赔申请。

谢志忠表示,全案事发至今年4月25日,市府建设局与丰原区公所之间公文往返,高达6次之多,却仍互相推委、卸责,市府迟无法决定由哪个单位受理国赔,经他与蔡雅玲于25日陪同张女召开记者会后,市长胡志强指示由丰原区公所受理这起国赔案。

蔡雅玲指出,丰原区公所受理国赔案后,27日张女就收到区公所寄出的双挂号驳回申请,没想到受理花半年,驳回只花两天,对于张女造成二度伤害。

市府法制局长林月枣表示,丰原区公所以非管辖权机关为由拒绝赔偿,市长胡志强认为丰原区公所对法律有所误解,又未能进行沟通,将要求公所检讨,同时为维护民众权利,指示法制局将案件提送市府国家赔偿委员会实质审议。

法制局指出,针对丰原区公所行政疏失作为,已奉胡志强指示由法制局主动联系家属取得相关资料后,将案件提送市府国家赔偿委员会实质审议,同时也呼吁各机关尽速编列法制人员,以免因误解法令而影响行政效率及民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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