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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爭收空污費 台立委:環署空污公告應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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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雲林縣、高雄市重工業區,空氣污染嚴重,月前高市議會通過「碳稅徵收」一讀,卻被環保署以碳稅宜中央統籌擋下,環保署緊接著在5月9日逕自公告空污法,將溫室氣體之二氣化碳(CO2)納入空污,3~5年後開始徵收,遭地方政府抗議,28日立法院提案,要求環保署撤下公告,被藍委駁回。

台灣碳排放量全球名列前茅,2020年要回到2005年的排放量,環保署寄望「溫室氣體減量法」能徹底要求產業配合,但立法困難重重,法案在立法院「躺」了8年之久,環保署長沈世宏表示,台灣減碳有急迫性,所以在空污法中納入CO2 等六項污染源,徵收空污費,3~5年完成自願盤查、排放量制定、標準及收費標準,「稅收」地方可收六成。

沈世宏認為,有直接危害的污染源全國徵收,接間性者若有需要,以公告後徵收,這是環保署的原則,既然空污法由中央訂定,理當由環署徵收。

台塑六年每年上繳400億 雲縣僅配得1.25%

雲林縣有全台最大的煙囪,製造全國1/4的空污,台塑六輕每年上繳400億的稅款,雲林縣府僅收到中央5億元的統籌分配款。上屆縣府提出「碳稅治制條例」,以量課稅,沈世宏並未反對,卻被財政部駁回。今天縣府再以「特別公課」徵收排碳費用 ,環保署不但駁回也未解釋依據為何。立委劉建國指出,環保署不積極推溫減法,卻要把CO2納入空污法徵收,還不許地方介入徵收。

高籍立委林岱華表示,高市每公噸徵收15元,環保署1公斤8~9元影響業者更大,且環保署要推到3~5年才能收的到費用,屆時沈世宏、立委都換任,法是否能延續,她相當質疑環保署有心要做。

立委田秋堇表示,依環保署的公告,空污法及所有溫室氣體管制工作,都在溫減法架構下執行,一旦溫減法通過,空污法將「落日」與溫減法無縫銜接。她指出,地方通過即可徵收,完全不違背與溫減法的意含。

立委江惠貞直指:「中央不像中央,地方不像地方,本位主義都太強!」與會法學教授則表示,依大法官550號解釋的意旨,中央地方有協力合作夥伴的關係,他建議,環保署適緩則圓,與地方合作,建立夥伴關係。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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