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人!王立軍是「打黑英雄」卻又保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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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29日訊】導讀:大紀元將獨家刊登一位在中國大陸收集包括在王立軍身邊領略過王立軍的「風采」的知情人等提供的資料,作為王立軍三年「王朝」發跡的見證人,周松林(化名)透過大紀元告訴社會一個真實的中共副部長級官員王立軍。

說起王立軍,不但中國人耳熟能詳,而且許多外國人也略知一二,都說他是「打黑英雄」,他也自詡為是「活著的一級英模」。尤是從一個不太知名的官員,在短短兩三年間躋身為全國直轄市的副部級高官之後,更是名聲鵲起,呼聲一片,幾乎成了中國警察的代名詞,成了重慶市一張響噹噹的名片。這裡將從側面、背面,甚至內心深處告訴社會——中共「打黑英雄」王立軍。

在重慶 法制被人治、暴政取代 改為以權代法 以人代法

在重慶,法制被人治、暴政取代,改為以權代法、以人代法,甚至比文化大革命還文化大革命!有朋友問王立軍:據說重慶沒有法?王立軍憤怒地說:「誰說重慶沒有法?」朋友又問:甚麼法?王立軍高傲地回答:「王法」!的確,這幾年的重慶,甚麼憲法、刑法?甚麼法院、檢察院?都是瞎子的眼鏡——等於圈圈,只有王法的橫行霸道。作為公安人員來講,如何辦案,是他們的基本功。作為人來講,講良心是人的基本道德。就這麼簡單的問題,這幾年卻被王立軍徹底混淆了。人,可以沒有良心;執法人員可以不依法辦事。對經常在嘴巴上稱自己是刑偵專家,是國際刑偵專家李昌鈺鑒識科學研究中心的合作者、特聘教授,美國紐海文大學(UNH)名譽教授的王立軍,說他不依法行事,許多群眾絕對不認可,絕對認為筆者在污蔑、歪曲事實,既然如此,那麼我們就讓事實來說話吧。

打黑動員會上 王立軍表態:法律無障礙

王立軍在打黑動員會上說:「在打黑除惡之中,法律無障礙。」也就是說,為了打黑,可以不遵守一切規則,甚至包括法律。他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幹的。這裡略舉二例示眾之。

其一,一次,重慶新聞單位舉辦新聞幹部培訓班,特邀王立軍教授去授課。其間,他出示了一張把文強四肢成「大字」鎖於牆壁、渾身血跡斑斑的照片。說:「像這種圖片就不宜公開發表。」當時,文強還處於審查階段,此間動刑是嚴重的違法行為。而王立軍居然把公安機關的違法行為公諸於眾!這是侮辱公安形象,還是挑戰法律,甚或愚弄民眾,混淆視聽?稍有點法律常識之人都認為,只有精神不正常者才會幹出這種荒唐、愚昧之事。

其二,彭長健被抓那天,王立軍當眾朝彭膝蓋踹去,致使彭一個迾趄倒地。彭從地上艱難爬起,王立軍待彭立足未穩之際,掄起巴掌擊打在了彭的天靈蓋上,使彭再次倒地而大小便失禁。當時彭僅為涉嫌犯罪之人,王立軍之作法告訴大家,法律在他面前一文不值。示意民警在執法辦案中可以隨便動刑。王立軍之示範還真立竿見影,之後,刑訊逼供,打罵嫌疑人之風便盛行於重慶警方。彭在審查期間,連吃飯都不給筷子,只准用手抓起吃。在文明社會的今天,有這麼對待人犯的嗎?更何況他還是人,對人的不尊重,是人類的悲哀呀!

王立軍的眼裡 法律不過就是一張他可以隨意撕碎的廢紙

一嫌疑人在大街上被民警開槍擊斃。王立軍批示:「打得好!」那只是一位嫌疑人,甚麼是嫌疑人?按正規解釋是:涉嫌犯罪,被偵查機關立案偵查和被檢察機關審查是否提起訴訟的人。那當街被擊斃者顯然不是,他只是大街上一位不聽招呼的路人。即便是嫌疑人,也是不可以隨便擊斃的喲!還有檢察院發現民警在辦案中有明顯失誤,就將民警送去的案件卷宗退了回去。辦案民警不滿,就約了幾位民警去把檢察院給砸了。情況報到王立軍處,王立軍不問青紅皂白,大筆一揮:「砸得好!」檢察院是國家專政機關之一,怎麼想砸就砸了呢?不過,在我們的印象中,專政機關被砸也不是沒有先例的,只是在文化大革命時期;也不是沒有人稱道的,那就是造反派。文化大革命已經過去近五十年了,沒想到它的流毒仍在氾濫。文化大革命使中國至少倒退了三十年,經濟建設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我們為甚麼還對文化大革命的做法津津樂道、愛不釋手、奉若神明呢?難道我們還需要重演文化大革命的悲劇嗎?不過,王立軍似乎對文化大革命抱有極大幻想。

一天,守卡民警攔了出租車,從乘客身上搜出一把水果刀。說乘客有行凶意圖,刑拘30天。經偵查,刀具是買來削水果無疑,法制部門批准拘留15天,而前面已關押27天不扣除。懂法的當事人不服,去到法制辦討說法。法制辦說:「這種事太多,他(指王)沒走,我們也沒辦法。請理解,我們也要吃飯,我們也上有老下有小。」一個法律的實施,居然以王立軍走與不走為標準,這難道不是法律的悲哀嗎?我們一直高喊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作為執法者都把法律當兒戲,那法律還叫法律嗎?執法者都亂來,這社會不就亂套了嗎?這幾年,有法不依,以我為法,在王立軍身上體現得相當充分,與其說他是個執法者,不如說他是個法盲,是法律的破壞者、玷污者和踐踏者。就說攜帶刀具和扒竊吧,按法律規定均為罰款處理。可是,為了增加打擊數,為了向上表功,老王硬性規定其一律勞教。在王朝統治下,法律算甚麼?在王立軍的眼裡,法律不過就是一張他可以隨意撕碎的廢紙。

市局機關大興土木,搞甚麼警營文化,從外面請去了民工搞裝修。由於白天施工噪聲會影響民警辦公,施工隊就專門把施工時間改在民警下班之後的晚上,結果還是觸怒了龍顏——鑽機聲被王立軍聽見了。他馬上命令把民工抓起來,全部刑拘!罪證是擾亂辦公秩序。法制部門不知咋辦,覺得「擾亂辦公秩序」的罪證太牽強。但是,又不能不處理,王的話就是法律,他說你「擾亂辦公秩序」你就「擾亂了辦公秩序」。這幾年違心之事,違德之事,違法之事又不是頭一次幹。但是,執法人員每幹一次,其良心就受到一次譴責,「這種案最後都將被平反,烏雲再濃也遮不住陽光」——一位紀委辦案人員兩年前這樣對我說。人心都是肉長的,辦案人員一邊辦理刑拘手續,一邊給法院、檢察院做工作,使幾位無辜的農民工少受了幾天牢獄之苦。但是,儘管如此,人民公安在他們心目中的形象被徹底垮塌了。他們以前不知道甚麼是人民公安。現在知道了,並且知道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對甚麼是黑社會卻含糊了。

雷人!王是打黑英雄同時也保護涉黑人員

王立軍還在不同場合講:「在『打黑除惡』中,我保護了不少黨政要員,某某某嚴重涉黑,就是我保下來的」。王不是打黑英雄嗎?怎麼又保黑呢?雷人!真雷人!曾經,一條獵犬咬傷多人,咬死一人,性質相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並且養犬人有涉黑嫌疑,結果此事不了了之,為甚麼呢?其中沒有貓膩才怪。因為如此嚴重之事沒聽說甚麼「責任倒查」了,因為民警沒有未來先知,事先沒有掌握獵犬會咬死人的犯罪信息。

王立軍規定,打掉一個黑社會團伙加50分,偵辦一個其它刑事案只加2分。於是,一些單位把甚麼案都往黑社會上靠。有打黑組把一職工抓走,既不告之單位,又不告之家人。由於其長時間不去上班,單位就以無故曠工將其開除。半年後,該職工甚麼問題也沒「打」出來而被釋放。去找單位,單位叫出示證明,證明其清白。該職工去找打黑專案組,打黑專案組不但不出據任何證明,還恐嚇其不准出去亂說,否則馬上抓進監獄,從而使其失去工作而流浪街頭。類似被亂打之後不給任何說法的現象何此一二!

老百姓命如草芥 人民警察也成弱勢群體

郊縣一農民正在地裡幹活,無緣無故被派出所傳喚,說派出所要向他瞭解情況,結果一去不返。其兒擔心,多次前往打聽均無結果,就在網上發了一帖,其中有責怪、怨憤之意。此事被王立軍知道後,龍顏大怒:區區農民,居然膽敢侮我人民警察,他大筆一揮:刑拘!你要問甚麼理由嗎?沒有理由。他要法辦誰,是從來不需要甚麼理由的,如果真要甚麼理由的話,由法制部門去找,如果找不出來,那就是法制部門無能。無能之輩拿去幹甚麼?滾蛋吧,明天就叫你給我捲起被子走人。其實理由很好找,找不到就用「其它情況」那一款吧——高人英明點撥。

老百姓命如草芥,而人民警察又何嚐不是如此啊。

「人民警察也是弱勢群體。」這是重慶警察的深刻體會。不是說人民警察在社會上沒地位,而是地位「太高」,達到了有史以來的「最高峰」,可謂「登峰造極」!這裡的幾個例子可以證明之。

在一次民警大會上,王立軍指揮武警當眾將一科長揪出,甩了帽徽,撕了領章,戴了手銬,押上警車,送去私監「協助調查」半年之久。按法律規定,審查犯罪嫌疑人是有時間限定的,而對民警則沒有,想關你多久就關你多久,其實民警又是公民,他們的人權、名譽權也該受到法律的保護和尊重。並且還嚴重侵犯人權:不准告之家人,不准看書看報看電視,不讓睡覺,仰頭看大功率燈泡、恐嚇等。「調查材料」不能科長怎麼說就怎麼寫,而要辦案人員怎麼說你怎麼寫。半年之後,簽下保密協議後走人,說沒他甚麼事,不給任何說法與解釋,只規定他不准向外面的任何人,包括家人洩漏調查機密。堂堂人民警察的形象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任意踐踏了!作為一個人的尊嚴、人格就這樣被肆意抹殺了!試問道義何在?人權何在?天理何在?

一邊遠縣局無人吸食、販賣毒品,王立軍卻硬性下達了偵破毒品案的指標,並文件規定:違者領導下課。為保飯碗,縣局只有把民警派去數千公里之外的地方蹲守,每年耗資幾十萬。亂下指標、亂追責的破案法逼得基層民警不得不走向用錢買線索、一案多報的歪門歪道。哪知被人舉報,又有一批人受到株連,這種逼良為娼之事,這幾年老王同志幹了不少。

還有——民警在野外連續工作十幾個小時無人管吃喝,於是就在對講機裡詢問此事,結果被處分。

還有——要求每個單位設置視頻系統,組織專人值守,對民警的一舉一動實施全程監控,與監獄防控形式接軌。有民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用紙擋了監視鏡頭而受到處分。

還有——「刑拘」,是這幾年王立軍隨時揮舞的大棒。一位年過半百的法醫技術民警,沒懂王立軍必須把當事人鑑定成重傷害的意圖(為打黑組證),實事求是地對當事人作出了公正鑑定。王立軍非常不滿意:「這種愚蠢的民警用來幹甚麼?刑拘!」

還有——一位近五十歲的老民警值班時,因在回答上級檢查組的電話諮詢時沒達到「要求」,結果被弄去了離家數百公里之外的邊關,把一個和諧的家庭攪得四分五裂。

還有——有報社記者欲採訪一辦結案當事人,但不知其地址,就向從事公安工作的同學求助。公安同學就通過公安內網先查其人,再循線追蹤,以人找地址。後將結果告訴了記者同學。老王知道後,火冒萬丈,當即降下聖旨:「嚴懲內奸!」分局為了達到「嚴懲內奸」之目的,專門組織了幾人喊上公安同學到一預設場所打麻將(重麻十元),然後暗中提取了錄像和麻友指控資料,又通過酷審掌握了公安同學耍小姐的情況。「證據」充分後,一舉將其拿下。

還有——有民警為老王的親信開車,這親信經常指使民警開快車、闖紅燈、轉盤直行等。一次,民警在闖紅燈時躲閃行人來了個急剎車,親信的美夢被驚醒,責令民警寫檢討,並且還要五十多歲的警察老爹一起寫,說「子不教,父之過。」警察老爹拒絕書寫,親信就以開除民警相威脅。無可奈何之下,其父只有在兒子的檢討上簽字過關。但仍沒過關,民警還是被退回了原單位。還有,還有……

在王立軍的暴政下,民警的不滿情緒明顯上升,對抗心理明顯增強,主人翁意識明顯下降,敬業精神明顯減退。

你能想像這是我們的民警嗎?你相信在中國的今天有這種事會發生在執法者的身上嗎?你想像不到,你也不會相信。但是我告訴你,這些都是事實,並且只是區區小事!其它更大、更駭人聽聞之事還多著啦,筆者堅信,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將統統被公諸於眾的。

(北美晚間值班編輯:郭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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