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監警會:「黑影論」投訴成立

投訴人可信 警員供詞奇怪 記協:警方道歉 促曾偉雄問責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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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5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香港監警會週四發表去年中共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接到投訴的中期報告,當中2宗投訴指警員阻撓記者採訪,都證明屬實。包括麗港城警員阻擋攝影機的黑影論,監警會認為警員證供奇怪和不可信,2名警員面對紀律評估,最嚴重會被革職。記協認為,報告反映警方打壓新聞自由,濫用警權。

監警會主席翟紹唐3日表示,共接獲16宗需要匯報的投訴,9宗獲監警會通過,6宗正向投訴警察課查詢,餘下1宗由於案件仍在審理,所以暫停調查。中期報告前日已送交特首,3日提交立法會和向公眾公開。

他總結所有投訴個案的共同特點,「投訴人普遍並不察覺或是不同意警方需要在不同地點實施有關保安安排的理據,包括封閉一些行人天橋,在遠離的地點設置一些指定採訪區或指定公眾活動區域,驅散一些路人,叫市民離開範圍,還有處理記者和示威參與者時行使警權的問題。」

翟紹唐強調,在跟進過程中,監警會發現投訴人不滿的是警方整體的保安行動,而不是在場前線警員,將他們列為投訴人並不妥當。他們認為,應該負責的是警方行動高級一點的警務人員,而不是前線警員。

麗港城阻採訪投訴屬實

個案中最受公眾關注的是去年8月,Now新聞臺記者和攝影師在麗港城採訪時, 遭警務人員阻撓和阻擋鏡頭,個案中6項指控,包括濫用職權、行為不當全部裁定屬實。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曾聲稱警員當時是見到「黑影」,是為事件開脫。

監警會認為投訴人口供可信,但警員的供詞奇怪、充滿巧合,認為不可信;又指警員是故意揮動雙手阻礙採訪。翟紹唐說,投訴警察科找到事件中的攝影機進行調查,同時找到被投訴警員和記者重組案情,發覺警員的解釋不能接受,「(警員)說他扣住手指的位置,其實是扣不住手指的,所以投訴警察課都很公道的覺得這個警員所講的解釋並不可信,所以投訴成立。」有關警員將被紀律評估。

有關警員將被紀律評估,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說:「紀律評估的結果可以很嚴重的,嚴重到可以被革職。」另外一名軍裝警員得悉事件無作紀錄,被指疏忽職守,會被警告。

另一宗同樣證明屬實的投訴,是李克強到訪何文田一間社區會堂時,有一名總督察聲稱會以貨車阻擋拍攝,該名總督察會被警告。

另外,去年8月16日,一名男子在麗港城身穿六四字樣T恤被帶走,投訴警察課指投訴人拒絕作供,列為無法追查;但監警會認為,可以從電視台拍攝到的片段翻查,認為不應該放棄追查。

此外還有3宗投訴,涉及警方封閉行人天橋、警員不禮貌及推撞,亦有關於港大保安安排的投訴等。朱敏健表示,部份個案投訴人撤回投訴,亦有投訴人表示不作跟進,亦有投訴是正設法追查。

自去年9月開始,投訴警察課總共進行了109次調查行動,包括會面和證據收集工作。當中97%有監警會觀察員出席監察。監警會仍要等待警方提供文件,了解投訴事發當日的保安依據。

記協斥警濫權打壓採訪

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表示,監警會接到3名記者16項投訴,大部份指控都成立,反映警方打壓新聞自由,濫用警權。麥燕庭表示,警方應該向公眾道歉,以及交代清楚和全面檢討警方所謂「平衡秩序與採訪自由」的標準何在。

Now新聞臺發表聲明,接納監警會報告,顯示記者採訪期間確實遭到警方不合理阻撓;期望警方能在事件中汲取教訓,日後儘量配合傳媒採訪需要,尊重並保障新聞自由。

民陣警權組:曾偉雄問責下臺

香港人權監察發表聲明,歡迎監警會報告,但擔心案件涉及警務人員侵犯記者和市民示威請願、新聞和表達自由等重要憲制權利,但不少投訴都經由的簡易程序處理,質疑機制能否滿足社會對維護社會公義的要求。

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也歡迎有關覆核結果,調查結果也反映曾偉雄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發表的「黑影論」不實,有公然欺騙公眾之嫌。警權組強烈要求,曾偉雄公開道歉及問責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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