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喜:人權報告給香港執法機關的啟示

東喜

【大紀元2012年06月15日訊】美國國務院最新發表的國際人權報告2011,當中有142頁描述中國的情況,香港佔了27頁,警方和入境處正是當中的重點。

侵害人身自由,警方首當其衝

跟內地的情況相反,慶幸香港沒有任何「強迫失蹤」個案。但,談到「酷刑、不人道的刑罰」,報告引用了投訴警察科於上半年接收的十四個指控(在扣留期間報稱遭警員襲擊),五月更有一名來自西非、尋求政治庇護的男子被手扣、膠索帶所傷。受害人屬流亡的少數民族,受政治迫害,加上在港被執法者誤以為是非法入境者,屬「雙重受害」。殖民時代流行警界的「屈、揼、砌」此乎仍未絕跡,憲法賦予疑犯的權利在執行層面仍存疑。

干預公民權利

報告引用「黑影論」和「八歲童中胡椒噴霧」作佐證,憂慮新聞自由和集會示威自由被蠶食,怕警方「先肆意拘捕,後放棄起訴」成為打壓市民權利的招式。以港大八一八風波,以及香港人權監察羅沃啟(自九七以來首次被捕)為例,警方的處理手法令各國擔心。

跟美方國務院不謀而合,國際人權觀察的2012年報告批評香港入境事務處欠缺法理依據,拒絕異見者入境,當中包括王丹、王超華、吾爾開希。入境處因政治考慮剝削公民權益,做法落伍、野蠻。

外傭官司期間,泛民被抹黑成「為選票、訟費出賣香港」,此等批評仍在左報社評迴盪。人權報告卻反而強調港府有責任釐清法理觀點,安置居港的少數民族、消除歧視。

「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一如以往,中國外交部反擊,其論點歸納為:「干政亂華」和「其身不正」兩大方向。前者站不住腳,早於一戰時期,世界各國早已訂下默契,國家若然違反普世人道價值,「內政」、「領土主權」等辯解便不適用。後者邏輯不通。左報連日還擊,陳述美國侵犯人權的個案。難道美國其身不正就等於中國無罪?

誠然,這位「世界警察、人權法官」蒙污,但,中方的態度死不悔改,跟習近平的「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相悖,連最基本尊重人權的決心也沒有。在這樣的一個國家,誰保明年的六四不受打壓?

東喜
法律博士候選人,曾赴英國牛津大學攻讀國際人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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