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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學生兼差打工 勞保勞退不可少

勞基法規定 不論是打工族或上班族 雇主都須投保和提繳勞工退休金 時薪不得低於1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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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北報導)暑期打工季節來臨,許多學生規劃利用兩個月的暑假打工,補貼學費,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提醒,學生應徵工作時,必須注意每小時時薪不得低於103元,更須注意雇主是否投保勞、健保及提繳工資6%的勞工退休金,千萬別忽視自己的權益。

根據勞基法規定,每月基本工資不得低於1萬8,780元,每小時最低時薪不得低於103元。部分雇主經常以學生打工屬於短期工作,不需投保勞、健 保,也不提繳6%的勞工退休金。對此,林由敏澄清,這些都是不正確的觀念,只要有僱用事實,雇主就須投保、提繳勞工退休金。即使是同時在兩個地方打工的兼 差族,只要打工單位僱用人數達5人以上,每一位雇主都要幫打工族投保勞保,不可選擇其中一家投保。

林由敏表示,不論打工族或上班族,都應注意每月的薪資單裡勞保保費的扣繳狀況,並可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到勞保局查詢;即使只打工兩個月,也要時時關心 自己的勞工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權益,由於勞保及勞退年資都可以延續,等到未來正式踏入職場後,投保年資可一路累計到退休,豐厚自己的養老本。

為確保960多萬勞保被保險人權益,〈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規定,未來若雇主應為勞工投保而未保、造成勞工老年給付損失,短報1年年資須補償勞工2個月的勞保投保薪資。投保薪資若以多報少,要補償勞保投保薪資差額的兩倍。◇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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