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銘:陝安康官員被包庇 殺嬰事件輕鬆過關

【大紀元2012年06月28日訊】陝西安康當局26號晚的通報對孕婦遭強制引產事件相關責任人處理決定,稱7人獲處分。計生局局長和鎮長被撤職,副縣長、鎮幹部和縣醫院院長記大過;鎮人大主席和鎮黨委副書記黨內警告。即2人撤職3人記大過2人警告。無人承擔刑事責任。

警告、記過、記大過,這是我們常聽到的對官員的處份,按行政處分規定,警告受處分的期限為6個月,記大過為18個月。違紀人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陞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的,不得晉陞工資檔次。行政處罰看起來似乎不痛不癢,撤職也不算甚麼,換個地方再當官就是,警告更是形同虛設。這行政處罰看起來到像是一個保護傘。老百姓若犯了事可沒這待遇,該拘留就拘留,該判刑就判刑,想受個行政處罰還沒你的份。官員就不一樣了,違法都不叫違法叫「違規」,事大了,最多雙規。就算坐了牢還有可能給開工資。

這些人勒索不成,就強行脫下一個女人的褲子,侵入人家的子宮,把一個鮮活的生命弄死掉。如此惡行,卻只是行政處分。家人上廁所、丟垃圾也會有一群人跟蹤。這麼多人關注,他們還在耍流氓。更離譜的事,鄧家接受了德國的採訪,就被當成賣國賊。這也是中共一慣的做法,將問題上升到政治高度,煽動群眾仇恨情緒。只是這些舊手段早已被人民識破,只會讓人反感。

這些人沒有得到刑事處分的一個原因是,基層人員所做的一切都是上級的指使或暗示。當基層人員出了事,他們會盡力維護,免職算甚麼,反正想甚麼時候起用還是他們說了算,若真的進入刑事程序,那基層官員也不是好惹的。不是有個湖南湘潭法庭庭長因吸毒被捕供出法院院長貪污的事件麼?真的定為大月子引產有罪,那之前發生的事件怎麼辦?是不是要追究相關責任人?中共犯下的罪惡它已無力承擔,因此它還會繼續屠殺,這是它的殺人本質。

中共的本質是扼殺人性的,儘管它不斷的害人卻從不肯承認自已有罪。這些違法的官員們得到了中共的庇護,他們也知道,如果沒有共產黨就沒有他們腐敗的機會,他們所做的惡事還會遭到清算。因此這些人都會向中共靠攏,中共讓他們做甚麼他們就做甚麼。當然,若有一天中共為了緩解自身危機,也不會吝惜拋出幾顆惡人的腦袋。但一切也都是為了中共自已。認清這一點,也就明白了,為甚麼會有這麼多的貪官,為甚麼黑社會常常有官方背景,為甚麼中共怕人民有良知和正信,因為中共是邪惡的,它們怕正的,所以中共才要去打擊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

中共的追隨者們,雖然暫時有著種種特權,但這條路的終點卻是指向了地獄。中共使他的追隨者失去了人性,將靈魂出賣給了這個邪惡的獸。所有還有些良知的人,快快遠離中共,去聲明退出黨團隊,從此以後儘可能的別幹壞事。德國衛兵英格•亨里奇按上級命令開槍射殺了翻越柏林牆的克利斯,被判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儘管辨方律師稱他只是在執行上級命令,但法庭的理由是他作為一個警察,雖然他不能不執行上級的命令,他仍有如何執行的空間。不能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是啊,槍口抬高一點點,人品就好的不只是一點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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