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妓女改口 否認與澳議員湯姆森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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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曾澳洲9號電視節目中說於2005年與當時是工會官員的湯姆森(Craig Thomson)發生性行為的前妓女,昨日在9號台競爭對手的節目中改口,說她不是個可信的證人。於是湯姆森醜聞有了戲劇性的轉變。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這名戴著假髮和眼鏡上7號台《今日今晚》節目的女子,不斷表示對湯姆森及其家人的歉意,否認之前她在悉尼的一家妓院——寶德隆(Boardroom)做妓女時,與湯姆森發生過性行為的說法。

上個月9號台《當今話題》(ACA)節目,向觀眾透露一名前妓女簽署了一份法定聲明,聲稱她與當時是健康服務工會(HSU)秘書的湯姆森發生過性行為。

該女子6日晚說,當時她被ACA記者阿姆斯丹(Justin Armsden)找到,拿了張湯姆森的照片在她眼前一晃。她覺得照片上的人的確「似曾相識」。但是後來她檢查了自己的護照,發現事發當時她身在新西蘭。

她說她對ACA記者說了她認錯人了,而記者無視她的說法,還是於5月24日公佈了她與議員上床的事情,而且此議員正在接受用公款嫖妓的調查,她對此非常「惱火」。「記者一發佈這條消息,我就知道把事情搞砸了。」她說。

但9號台回擊了這名女子對事件的說法。6日晚ACA節目製作人威廉姆斯(Grant Williams)說,當該女子看到湯姆森在國會的地址後「嚇慌了」,發短信說「她不再是可信的證人」。但是當阿姆斯丹聯繫她時,她又口頭表示她確認是與湯姆森發生過性行為。

威廉姆斯還說,湯姆森信用卡記錄上顯示2005年5月7日770元劃款的是另一名妓女。在與澳洲維省警察詐騙與勒索組探員們諮詢後,確認涉嫌湯姆森公款嫖妓事件的妓女不止一名。

前妓女告訴7號台,威廉姆斯5月份曾與她聯繫,開價6萬元讓她飛來悉尼。她說她沒有接受這筆錢。

6日晚的節目還報導說,維省警方在黃金海岸與這名女子談了一個小時。威廉姆斯說現在這名女性的可信度「很成問題」,應該交由警方來調查。

6日晚湯姆森對晨鋒報說7號台的披露將會「清者自清」。

7日早,首席政府鞭菲茲吉邦(Joel Fitzgibbon)說,對湯姆森小道消息的爆料加重了對媒體的改革,他對澳洲廣播公司(ABC)說:「這不是澳大利亞的正道。我把昨晚發生的事情歸類為非同尋常。」

菲茲吉邦說,湯姆森醜聞的報導應該對正在計劃中的媒體改革起到推動作用。改革是建立隱私侵權法和政府對媒體的更大管制。菲茲吉邦還說,議員們希望記者們對他們進行監督,但這並不表示使用小道消息策略。

(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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