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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喪命 檢:救護車未遭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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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6日電)國道3號昨晚發生一起車禍,引發救護車疑似遭擋道造成男童喪命,苗栗檢方今天相驗男童遺體,並訊問救護車駕駛、檢視行車記錄器影像後認定是車流量大,沒有車輛惡意阻擋。

陳姓男童昨晚和父母、妹妹及祖父一起從新北市南下找外婆,男童父親駕駛的黑色休旅車行經國道3號高速公路126公里處遭後方白色轎車追撞翻覆,造成男童傷勢嚴重,性命垂危,送往署立苗栗醫院急救後,緊急轉院至台中梧棲童綜合醫院。

轉院途中,救護車在國道3號大甲路段疑似因前方車輛未即時禮讓車道;男童來不及抵達醫院就已斷氣,引發國道擋車爭議。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姜永浩下午前往葬儀社相驗男童遺體,訊問救護車駕駛並勘驗救護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經檢視救護過程全程錄影畫面結果,認定主要是車流量過大,所有車輛都屬正常行駛,沒有車輛故意阻擋救護車。

國道警方表示,救護車必須快速而安全地執行任務,但以這次事件來看,無法期待每一位用路人的駕駛技術都和救護車駕駛一樣高超,且交通相關法規的精神在於處罰「故意」擋道者,根據行車記錄器影像看來,前方車輛已有稍微避讓動作,有可能駕駛是生手,高速情況下不知該避向哪一側,無法認定為故意不避讓。

男童的阿嬤下午也至葬儀社見孫子最後一面,原本一家人打算開心出遊,如今天倫夢碎,阿嬤不停傷心掩面哭泣,不願表示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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