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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園工業區查獲不法業者排放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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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環保局8月30日至9月1日凌晨,由水保科長葉孟芬帶隊,稽查大園工業區電鍍專區,分別於德昌皮革、虹冠實業及巨品表面工程3家工廠放流口稽查採樣,其中虹冠實業公司放流水水溫高達攝氏42.9度,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告發處分,遭稽查的3家工廠甚至有廢水未經處理逕予排放情形,待採樣驗測結果判定,裁罰金額最高可達60萬元。

桃園環保局水保科長葉孟芬率水保科和稽查科稽查同仁,排定週五下班後進行夜間稽查,自31日深夜至1日凌晨,先在大園工業區共同管線集中排放口,稽查放流水排放有污染情況者,再進入工廠進行稽查。

自深夜至凌晨,循線稽查德昌皮革製品公司、虹冠實業公司及巨品表面工程等3家廠商。其中,從事印染整理業的虹冠實業公司,排放廢水現場檢測,水溫高達42.9℃,超過放流水標準之38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當場被開單告發,並限期於9月5日前完成改善。

環保局亦已採集3家工廠之放流水水樣,送驗重金屬、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真色色度,倘有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將依裁罰基準,裁定罰款金額。

3家採樣工廠的廢水,初步研判都可能超過放流水排放之標準,但是,一切仍得依檢測數據比對裁罰基準,才能做出裁罰。而裁罰的金額最高額度為新台幣60萬元。

環保局籲請所有關心環境的民眾,多加利用免付費報案專線0800-066666,以及縣府環保局陳情檢舉專線03-3354943,共同打擊污染犯罪,共同維護清淨的生活環境。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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