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韓國海警 中國船長被判23年刑 罰2千萬韓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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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韓國首爾報導)9月13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就韓國海警被殺案做出二審判決。判處被告、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有期徒刑23年,並處罰金2000萬韓元(約1.77萬美元)。

另一名中國漁民劉連成被判處徒刑4年,罰款2000萬韓元。法院同時駁回了其他人員的上訴請求。

去年12月12日,韓國仁川海警在稽查越境捕撈的中國漁船「魯文漁」號時,該船船長程大偉刺死韓國警長李清浩,另一名海警李洛勳(音)被刺傷。其他中國船員涉嫌與程某合夥,干擾韓國海警執法檢查。

今年4月19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程大偉有期徒刑30年,並罰款2000萬韓元。其他同船的中國漁民被控妨礙特殊公務罪,分別判處2至3年有期徒刑和罰款。被告對此判決提出上訴。

在這次韓國高等法院的判決中,法院認為中國漁民集體暴力抗拒韓國海警的檢查,這種對韓國公共權力的挑戰是無法容忍的。雖然受害人家屬要求對犯罪嫌疑人予以嚴懲,但考慮到被告並非是有預謀的殺人,而且被告對犯下的罪行有悔過之意,因此將刑期由30年減至23年。

韓國相關法律規定案件實行三審制度,若程大偉等人不服此次判決結果,可在七日內自行決定是否繼續上訴至最高法院即韓國大法院。

中國漁船進入韓國專屬經濟海域非法捕撈而引發的衝突事件時有發生。據韓國政府統計,去年在韓國海域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有時一天多達1,300多艘。2004至2010年間,韓國海警在執行任務時因遭到中國漁民暴力抗拒,導致80多名韓國海警受傷,另有2人死亡。

這次程大偉刺殺韓國海警事件後,激怒了韓國朝野,並強烈要求韓國政府「嚴懲凶手」,韓國檢方最初要求法院判處程大偉死刑。理由是程某的殺人是有預謀的,同時鑒於受害者遺屬的要求,被告人難逃嚴懲。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是對一個國家公共權力的挑戰,有重大社會影響,因此需要予以相應的處罰。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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