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780萬買豪宅原是「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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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04日訊】一年前洪小姐花780萬買了浙江省杭州市錢塘江邊的一處豪宅,裝修時才知是「凶宅」。原來早在2003年8月15日在該豪宅內曾發生過一起特大凶殺案,房東的保姆和未滿4歲的女兒連同丈母娘一塊被殺,案子一直未破,如今這套凶宅又引發了一場官司。

據大陸媒體報導,30歲的洪小姐在一年前以780萬購置了浙江省杭州市錢塘江邊的一處高檔別墅。直到裝修時,才從物業口中得知,別墅裡曾發生過一起命案,一直未破獲。

洪小姐一下子懵了,買別墅本是為了全家老少安享生活,沒想到將要住進的卻是一處「凶宅」。

在協商無果後,洪小姐將房東告上法院,要求解除購房合同,責令對方退還購房款並賠償損失。

豪宅原來是「凶宅」

2011年3月,洪小姐以678萬元買了一處杭州市之江花園的別墅。此別墅加上各種稅費共花780萬元,比市場價低了許多,隨後,洪小姐辦理了按揭手續,首付275萬元,按揭403萬元(按揭20年),洪小姐認為自己撿了個大便宜。

「去年6月,拿到鑰匙的洪小姐找來工人準備裝修,到小區物業那裏備案時,物業神秘兮兮地提醒她:「住進去之前,先找幾個年輕人進去鬧鬧。」

在洪小姐的追問下,對方反問說:「這事你都不知道啊?」原來這幢別墅在2003年8月15日曾發生過一起特大凶殺案,房東的保姆和未滿4歲的女兒連同丈母娘一塊被殺,案子一直未破。

洪小姐明白了,房東一直在騙她,記得她看房時,房東還特地叮囑不要去跟周邊鄰居搭腔,說他們都很勢利,看來這是有意隱瞞凶殺案的過去。

對質後,房東承認別墅裡確實發生過凶殺案。洪小姐還得知,房東也是2007年前後從別人手中購進的。

購房者要求退房

此後洪小姐要求賣方退房,在多次協商無果後,洪小姐於2011年7月26日以買別墅被欺詐為由,將房東夫婦告上法院,要求解除雙方房屋買賣合同,退還678萬元購房款,並責令對方賠償其各項損失共計90餘萬元。

洪小姐認為,房東在出售房屋前,完全清楚所出售的別墅內發生過重大凶殺案件,卻故意隱瞞遮蓋。她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購買該房屋,致使購置價款與其實際房產價值嚴重不符。

且房東的行為嚴重違反誠實信用的民法原則,已經構成了欺詐。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

在本案中,涉案房屋內曾發生過三人被殺的凶殺案,按民間習俗,房屋會被認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且往往會因此貶值。房東且未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向洪小姐和中介公司披露過該信息,表明房東隱瞞了這一重要信息,構成欺詐。

濱江區法院經審理後,認定出售「凶宅」的房東隱瞞事實,構成欺詐,判令撤銷雙方購房合同,房東退還洪小姐購房款,並賠償洪小姐購房的7成損失。

法院同時認為,原告在交易過程中未盡審慎審查義務,雙方均有一定的過錯,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審法院最後判令,撤銷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房東返還洪小姐購房款678萬元,房東承擔洪小姐各項損失的70%。房東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杭州市中院近日終審維持原判。

(責任編輯:吳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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