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翅禁令「無人執行」?多倫多市府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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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多倫多魚翅禁令9月1日正式實施,近日,有中文媒體報導,禁令生效後仍「有法無人執行」,稱市議會於10月復會後需指定某部門負責執行禁翅令,估計最快要一個月後才能投票決定。市府發言人9月4日否認了這種說法。

多倫多市府發言人何克司(Bruce Hawkins)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說,市議會不需再投票決定哪個部門執行禁翅令。市府已決定讓牌照與準則監管部門執行。何克司表示,新法規於9月1日在市內全面實施後,市府未發現任何商家違規。

市府表示,檢查或調查的前提是官員收到投訴。民眾向市府投訴有牌照的商家(比如餐館) 持有、買賣、運輸魚翅後,官員認為有足夠理由懷疑該商家違規,就有權進入其營業地點檢查或調查。若商家位於多倫多市內,官員可直接進入營業地點,不需向法院申請搜查令。

何克司還說,若有人在萬錦市買魚翅,用車帶回多倫多,然後在家裏食用。這時,市府沒權直接搜查私人車輛、住宅;需向安省法院提供證據,獲得搜查令後,才可搜查。

*市府官司使商戶推遲付罰單

維權公義聯盟於7月26日 控告市府發出禁翅令。對此,多倫多華裔市議員黃慧文告訴《大紀元》,社區組織控告市府導致違規商戶可暫時不付罰單。在法院判決之前,市府官員即使發現某商家持有、買賣魚翅,也不會當時開罰單,只會做記錄。

市府提醒商戶:不要因此冒險賣魚翅。一旦有人投訴後,官員會對商家進行「全方位」檢查,可能因賣非法酒類、員工不注意衛生等問題開罰單,甚至下令暫停營業。

支持禁魚翅的黃慧文表示,市府有很多律師,一定會打贏官司。負責禁翅案的律師Anna Kinastowski有31年的律師工作經驗。一旦勝訴後,官員會再次拜訪商家,並開罰單。

維權公義聯盟成員梁萬邦告訴記者,安省高等民事法庭已受理此案,預計市府律師Anna Kinastowski將於9月回應。法院還沒安排開庭日期。他對官司不作任何評論。

反對禁魚翅的安省華商餐館會主席陳勇儀告訴《大紀元》, 魚翅有助於非盈利利機構籌款。多倫多華社每年舉辦不少籌款晚宴。經濟好時,主辦方用魚翅款待來賓,往往能籌到更多錢。 (下轉A4 城市新聞)

陳勇儀質問市府為何允許商店賣鯊魚扒、鯊魚骨粉、鯊魚油,唯獨不許賣魚翅。他認為,新法規只可能影響多Steeles路以南的餐館生意。多倫多以北邊的萬錦市、烈市及旺市允許賣魚翅。這也許導致Steeles路以南的居民北上開飯局。

華裔居民趙先生表示,他不會因為在多倫多吃不到魚翅,而換餐館。3個月前,他參加好友婚禮時吃到魚翅。這是他過去5年內唯一吃魚翅的經歷。當時,一對華裔新郎新娘擺了5桌酒席,每位嘉賓都吃一碗魚翅、海參湯。他看到飯菜高檔,估計每桌費用至少500元, 發紅包時多加了20元。

另外, 陳勇儀還說,新法規實施後,對全國的魚翅銷售量影響不大;對大多地區華裔餐館的整體收入也影響不大。多倫多餐館把其他海鮮(比如海參)做精緻,一樣吸引顧客。

華商餐館會表示,新規定不影響餐館目前的宴席數量。華裔餐館很少單賣魚翅,絕大部分情況是過年過節、有人辦喜事、社團辦晚宴時,請客人吃魚翅。大型宴會(比如40至50桌)是餐館的重要經濟來源,客戶往往提前半年預定,早在3月已預定9月的宴席。

華商餐館會稱, 一桌500元的宴席吃不到高檔魚翅。魚翅分不同等級,大部分人吃的魚翅屬於普通魚翅。高檔魚翅一兩超過100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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