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被拘涉湖南高層 《新快報》頭版抗議疾呼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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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23日,廣州《新快報》頭版直寫三個大字「請放人」,為因連續發表了多篇批評A、H股上市公司中聯重科而遭湖南警方跨省刑拘的記者陳永洲發聲。這是《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微博實名舉報4高官遭批捕後該報被抓捕的又一名記者。有消息傳該事件涉及湖南高層。

《新快報》兩根窮骨頭 頭版要求放人

上週五(18日)記者陳永洲被湖南跨省抓捕,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新快報》隱忍5天後,在23日頭版罕見以「請放人」三個斗大的字為題,副標題「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的評論文章,高調要求湖南警方放人。

《新快報》在《請放人》評論文章中寫道,上週五上午,人被帶走了,我們沒有吭聲;上週六,我們沒有吭聲;星期天,我們沒有吭聲;星期一,我們沒有吭聲;昨天,我們還是沒有吭聲。

《新快報》承認原想以隱忍方式,私底下解決放人問題,「但事實證明,我們太天真了。」其被迫以頭版方式高調曝光此事件,之前該報記者劉虎就因微博實名舉報4名高官而遭北京批捕。

《新快報》在評論中坦承,「我們(隱忍)這樣做,沒有顧及公義,沒有為革命而犧牲而獻身的勇氣,真的很懦弱,真的很自私,真的很可恥。」並請讀者尤其是同行們原諒他們的隱忍。

評論文章還寫道,「報社同仁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導,就不會有問題;萬一出現問題,我們登報更正,致歉;實在嚴重,對簿公堂,輸了官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該關門就關門。」

對於湖南警方的指控,評論文章說:「如果上天只給我們一個說話的機會,我們會說:我們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評報導中,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

評論文章還透露出,湖南警方本來也想要抓捕《新快報》經濟中心主任,但因早幾天就不敢回家而暫時躲過此劫。

目前在《新快報》官方微博置頂的《新快報就記者陳永洲被跨省刑拘一事的說明》曝光了湖南警方是以欺騙的手法誘捕陳永洲。聲明中還呼籲法律界關注,並將聘請優秀敢言的刑辯律師維權。

中國記協對此表示密切關注,並已介入調查。

陳永洲是因為連續發表了多篇批評A、H股上市公司中聯重科的報導而遭到長沙警方跨省刑拘的。(網絡圖片)

逼走三一集團 再跨省抓捕記者 中聯重科背後涉湖南高層

近10年以來,重型機械行業競爭激烈,尤其大陸經濟蕭條後情況越演越烈,總部同在湖南長沙的中聯重科和三一重工競爭激烈互相拆台,從「短信門」、「行賄門」、「間諜門」發展兩企業員工武鬥,最後三一集團被迫將總部搬遷至北京昌平。

三一集團主要創始人、三一重工董事長梁穩根是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工商聯常務執委,2011年曾登上福布斯中國、胡潤中國內地富豪榜榜首,2012年還曾與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一起訪美。

但是,就這樣的背景,也鬥不贏中聯重科。

原因之一是,三一集團是純民營企業,而中聯重科原身是國企,現在國有股份仍然為第一股東。另一個重要原因是,中聯重科所擁有的人脈是三一集團所無法比擬的。據《經濟觀察報》報導,中聯重科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詹純新係原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詹順初的兒子;其妻子則為原湖南省第二書記萬達之女萬小麗。

《經濟觀察報》稱,湖南省委的一位人士表示,中聯重科不僅能夠得到省委省政府高層的重視,在下面的執行部門方面,也非常「吃得開」。

三一內部員工說:「在幾次事件中,中聯重科總是能夠通過執法部門獲取到三一的一些信息。而三一卻很難從執法部門那裏獲取信息。」。

據《新快報》報導,今年7月10日、11日,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在其實名認證的新浪微博連續發佈微博中傷《新快報》及記者陳永洲。

8月7日,《新快報》、陳永洲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對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輝提起訴訟。

但是,中聯重科一面向廣州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一面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於2013年9月16日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陳永洲予以立案,並在2013年10月15日發出網上追逃,而陳永洲一直蒙在鼓裡,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一單名譽侵權的民事糾紛得到湖南警方的通力「配合」,被上升為刑事損害商業信譽罪,從三一集團總部被「逼遷」北京就可見中聯重科在湖南的深厚高層背景並非一般。

陳永洲是因為連續發表了多篇批評A、H股上市公司中聯重科的報導而遭到長沙警方跨省刑拘的。(網絡圖片)

各界聲討中聯重科與湖南警方

《新快報》頭版疾呼營救記者後,在海內外引起極大的關注,其官方微博有關信息被大量轉發、熱議,同時也有水軍狂發垃圾評論刷屏。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直言:「這事過了!警方有亂抓人的嫌疑。」在他看來,明顯地,蓄意、主觀故意捏造事實是構成損害商業信譽罪的主觀要件。「這個入罪是要很高門檻的,不是隨隨便便的就可以扣上這個罪名。警方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記者是在捏造事實,故意使之造成重大損失。」何兵認為記者對事件的報導,就算失實了,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那也應該是名譽侵權的民事糾紛。

暨大新聞傳播學院院長、教授范以錦表示:「報導是失實還是沒有失實?警方向報導方《新快報》調查了嗎?即便失實就能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嗎?每年因各種原因失實的報導不少,要抓多少人啊!記者還有安全感嗎?」

全國知名律師斯偉江也說:「損害商業信譽的行為與正常的輿論監督的主觀界限就是媒體在報導中有沒有故意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新快報》記者拿到舉報材料後,到實地調查、取證,核實的行為能證明其沒有捏造的事實,定不了這個罪。」

著名主持人孟非表示,「《新快報》事情的來龍去脈我不清楚,不便評論,說一段很多人都知道的歷史吧。1923年《芝加哥論壇報》因報導地方政府破產失實而遭起訴,但該州法院判決報紙無罪,理由是『寧可讓一個人或報紙在報導偶爾失實時不受懲罰,也不能使全體公民因擔心受懲罰而不敢批評無能和腐敗的政府。』」

在網絡上很多網民讚許《新快報》頭版曝光湖南警方的惡行的做法,並對《新快報》揭露中聯重科造假欺騙股民表示支持,普遍認為湖南警方是在搞文字獄。

對於外界質疑,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科杜峰表示,中聯方面不能幫助司法機關回應案件,因此不予回應。

陳永洲系列報導批上市公司中聯重科造假

今年5月27日,《新快報》刊發了〈 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 〉一文,揭露了A、H股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去年在華中大區涉嫌銷售造假。

報導說,記者經實地暗訪調查,發現中聯重科的一線銷售與舉報材料多處吻合,中聯重科去年前三季持湖南祺潤、武漢翼達、江西鼎盛為主要客戶的巨大的混凝土機械銷售訂單,而於去年四季度又出現大規模的退貨訂單。這一異常行為,恰與中聯重科去年前三季度業績優秀、第四季度大幅下滑暗合。

《新快報》此後報導,在中聯重科去年前三季度業績、一線銷售訂單皆極為景氣下,該公司管理層的直接、間接控股公司長沙合盛、長沙一方卻在二級市場上「瘋狂」套現近8億元。這些報導包括上市公司公開資料及記者實地暗訪中所保留的錄音。

陳永洲是因為連續發表了多篇批評A、H股上市公司中聯重科的報導而遭到長沙警方跨省刑拘的。(網絡圖片)

(責任編輯:謝東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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