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駐華大使關注的北京維權律師倪玉蘭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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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萬方報導)5日上午,北京維權律師倪玉蘭刑滿出獄。倪玉蘭家的私產房於2002年~2008年間多次遭到強拆。在維權過程中,她遭到警察暴力毆打導致癱瘓。倪玉蘭因維權三次被判刑,她感歎:「在中國,哪兒有講理的地方?」並表示,養好身體,還要維權。

北京維權律師倪玉蘭刑滿出獄

10月5日上午8:00,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刑滿出獄,她的丈夫、女兒和眾多維權朋友到監獄迎接她。警方如臨大敵,設立了警戒線,不但更改了她的出獄時間,也更改了釋放她出來的門口,讓很多朋友措手不及、空等待。警察不准迎接倪玉蘭出獄的朋友、家人和外國媒體拍照,卻對迎接的人群一一拍照。

雙下肢殘疾的倪玉蘭2012年在被關押了1年後被以「尋釁滋事」的罪名判刑2年半。他的丈夫因同樣的罪名被判刑2年。在夫妻被判刑入獄的2012年4月19日,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曾促請中方釋放殘疾維權人士倪玉蘭夫婦。

維權律師幫助別人維權遭打擊報復 被毆打致殘疾判刑一年

倪玉蘭1978年考入北京語言學院,就讀於中文系,獲學士學位。後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1986年到2001年期間,倪玉蘭曾在中國國際貿易總公司擔任法律顧問,在正義律師事務所擔任律師。

倪玉蘭的公公在中共建政前購置的的私產房,從2002年至2008年經歷過五次強拆,在北京承辦奧運會的2008年被徹底拆毀。

律師出身的倪玉蘭在2002年拍攝警方強拆鄰居房屋的場面時遭到警察毆打,導致「大小便失禁、多次昏迷」,之後因被關押而未能得到及時治療最終導致殘疾,後在上訪過程中她再度被警察毆打導致尾骨骨折,卻被以「妨礙公務」罪判刑一年,同時她的律師資格被吊銷。

倪玉蘭告訴大紀元記者:「因為我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幫助被強拆的百姓維權和幫助法輪功人員寫訴狀而遭到警方惡意地打擊報復。警察在審訊我時直接說『誰讓你多管閒事呢?』,我告訴警察,我可沒有人家煉法輪功的那麼善良、那麼好,我在看守所動不了時,都是法輪功的人在照顧我。」

反抗強拆被指「打警察」判刑兩年

2008年,倪玉蘭的住所遭到強拆時,她反抗、阻止強拆,被誣指踢打警察肖巍下體,致使其睪丸挫傷,再度被以「妨礙公務」為名判刑兩年。

倪玉蘭對大紀元記者說:「我一個靠拄著雙拐行動的殘疾人,被他們好幾個體重達150斤以上的男人用膝蓋、胳膊肘按在地下,動彈不得,被他們踢打,致使我脊椎、腰椎、頸椎變形損傷。警察對我進行了三天、共50多小時的酷刑折磨,居然反過來倒打一耙,說我打傷了警察的睪丸,我太需要把當時的錄像證據拿出來,明辨一下,到底是誰在撒謊了。法院、檢察院都沒有調查、核實事實的真相。」

被強拆的家園上建起了檢察院辦公樓

「我現在也終於明白了,為甚麼警察那麼賣力氣整我了!在我被強拆的家園上,我看到蓋起了六層高的樓,上面寫著,『北京市西城區檢察院辦公樓封頂』,而指控我打他的警察分到了一套拆遷補償的房屋,而他本人根本不住在我們那片區,但他一早就把戶口遷到我們院,得到一套安置房。而我們家被拆了那麼多房,一分錢補償都沒有。」倪玉蘭說。

逼癱瘓人爬行至刑滿釋放 警察聲稱「這就是不認罪伏法的下場」

2008年~2010年,在北京女子監獄期間,獄警不准倪玉蘭使用枴杖和輪椅,扶著椅子也不行,每天讓她爬著走路。

倪玉蘭說:「我每天從5樓爬到1樓,再從監捨爬到工廠,人家走路10分鐘到了,我得爬一個多小時,每天這樣走四趟。我每天要爬6個小時。夏天地面很燙,我的手腿經常燙出血泡來。

到工廠幹活有定額,包裝一次性筷子每天要11000雙,我幹不完,經常遭到警察的辱罵,警察還指使犯人辱罵。我經常被從廁所拖出來,『包夾』(監視的犯人)說隊長不讓我上廁所。獄警是故意這樣對待我,她經常把我當反面教材訓斥被關押的人,說『這就是不認罪伏法的下場!』」

倪玉蘭夫妻被非法綁架進黑賓館 因拒交住宿費被判刑

倪玉蘭在2010年4月出獄後與丈夫露宿街頭,後因媒體和公眾的關注,警察為了面子於6月將倪玉蘭夫妻安排入住御鑫宮賓館。從2010年12月底起倪玉蘭夫婦所居住的房間被斷水斷電,警察也多次出面驅趕他們離開。

2011年2月11日,當時的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曾到御鑫宮賓館探望倪玉蘭。

2011年4月6日夜,他們在御鑫宮賓館被捕,警方以尋釁滋事罪起訴倪玉蘭夫妻。

警方提出的所謂「尋釁滋事」的理由是,倪玉蘭夫妻拒絕繳納住宿費用以及毆打酒店服務員和保安。但倪玉蘭夫婦的辯護律師表示,他們夫婦入住御鑫宮賓館是被警方人員強制性安排的,因此酒店費用應該由警方人員承擔。同時律師否認倪玉蘭夫婦毆打酒店工作人員。

倪玉蘭和董繼勤夫婦最終還是被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刑兩年半和兩年。

在美國大使、歐盟大使的關注下監獄允許每天做輪椅16小時嚴管 不准講話

倪玉蘭告訴大紀元記者:「這次在監獄裡的待遇比上一次好一些。我知道美國大使館、歐盟大使館的官員都曾到監獄看過我,雖然不讓見,但我是知道的。國外媒體的關注確實幫助改善了我在裡面的處境。我被允許坐在輪椅上,每天坐16個小時以上。其實也很難受,因為我的頸椎脊椎腰椎都有舊傷,我被常年不准和別人說話,只有在上廁所時才能說一會,我在嚴管隊,語言功能嚴重退化。監獄給我檢查病,但從不給醫治,更沒有康復訓練了!」

據倪玉蘭說,由於脖子左側的淋巴腫大導致半個頭部疼痛,吞嚥困難;還有胸椎導致胸悶,長期睡不著覺;最主要的是雙腿萎縮,她有一年多沒有見過陽光。身體非常虛弱,需要一段時間調理身體。

在獄中獲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 警方禁止女兒出國代領獎

2011年12月22日,荷蘭政府宣佈授予倪玉蘭2011年人權捍衛者鬱金香獎。該獎旨在獎勵那些為捍衛和促進他人權利而表現出罕見勇氣的人。倪玉蘭由於身在獄中無法領獎,她的女兒董璇也被警方禁止前往領取總值10萬歐元的獎金。2012年07月27日,繼美國大使駱家輝之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敦促中共當局釋放倪玉蘭和她的丈夫董繼勤。

倪玉蘭表示:「在中國,哪裏有講理的地方?我家被強拆,我被警察暴力毆打致癱瘓,失去工作,失去生活來源,當局沒有賠給我一分錢,可是警察肖巍誣陷我打他下體,法官都沒有調查,說我家經常有國際友人,張嘴要我賠他7萬美金。我被強拆時的很多貴重財物還在他們的手上呢,我得通過法律途徑要回來。」

(責任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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