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副省級官員喝酒致陪酒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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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12日訊】近日,黑龍江一副省級官員喝酒致陪酒人死亡事件曝光,引起外界強烈關注和質疑。

近日,黑龍江省公佈一份嚴肅查處547起頂風違紀案例,其中稱,對一名喝酒致陪酒人死亡的副省級幹部,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的處分。但是卻並沒有公佈該官員的姓名、年齡、職務,以及喝酒陪酒場合等相關細節。

媒體和民眾紛紛質疑:這個副省級幹部是誰?是公款吃喝還是私人宴請?「陪酒死」死者身份及職業?「喝酒致陪酒人死亡」具體情形?處分是針對吃喝問題本身還是與致人死亡有關?既然有人死亡,副省級官員是否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為甚麼不敢報這個副省級的姓名?

博客文章「副省級官員讓人捨命陪酒?」質疑,副省級官員喝酒而致陪酒人死亡,這樣的醜聞能夠被「延後」到當事人被處分為止,之前居然被封鎖得滴水不漏,「捂蓋子」功夫相當了得。

《海峽都市報》題為「副省級官員喝酒致陪酒人死亡該當何責」評論表示,官員公款吃喝致陪酒人死亡,這樣的惡性事件在國外官員無疑要引咎辭職,在國內開除公職也不過分,黑龍江卻只給予這名副省級幹部留黨察看一年、行政降級的處分。一條人命就這樣的處分?多少都給人有「刑不上大夫」的感覺。

有網民表示,在禁酒令後依然發生這樣的事,還涉及到副省級官員,可見,禁令在一些官員心中如同紙老虎。一條人命,副省級官員只是降級處分,難道中國人的命就這麼不值錢?

有網民稱,共產黨的官員果然是酒精考驗,這樣的官員能執政為民嗎?就因為是高官,通報連名字都不敢說?大概又涉及國家機密了?民眾紛紛表示,希望看到事件真相的報導。

官員喝酒致陪酒人死亡事件頻發

2012年3月,吉安市公路管理局辦公室主任尹飛宇因陪客醉酒當場死亡。

2012年2月,鹽城市阜寧縣一財政所長陪地稅局領導幹部喝酒後死亡。

2010年3月,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郵政局女員工陪局長喝酒後死亡。

(責任編輯:張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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