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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基地台涉違建 中市將逐一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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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議會4日進行業務質詢,多位議員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准電信業者設基地台,其中不少是違建,更影響附近民居健康,要求市府逐一清查。都市發展局長沐桂新則拿出一張水塔照片表示,這是電信業者基地台偽裝成的水塔,從外觀難以認定,增加查緝人員辨識的難度。

市議員張耀中、蔡雅玲與謝志忠針對NCC核准設立電信基地台時,未知會地方政府,致使部分基地台,違反都市計土地分區使用,有的未申請雜項執照,明顯違法成為違建。

議員張耀中表示,內政部86年的行政命令明示,建築物屋頂上設置無線電接收天線架及相關附屬設備,如高度超過9公尺或面積超過建築面積1/8者,應依法申請雜項執照。他說,依據中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住一」土地內也不可設立基地台,然而許多基地台違反上述規定,但NCC照樣核准,完全不尊重市府,市府也不管。

議員蔡雅玲也指出,依據〈電信法〉第33條規定,雖然允許電信業者在私有建築設立無線電台,但以不妨礙原有建築物為限,這都是市府執法的著力點。她同時建議,市府應該自訂中市無線基地台自治條例,維護市民的健康。

由於現行法規已十分完整,僅在執行面要加強,副市長黃國榮回應表示,暫時無須自行制訂自治條例,並承諾一週內發文NCC索取轄內基地台名單,逐一清查是否違法。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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