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官員強姦4歲幼女 家長被迫15萬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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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05日訊】雲南官員強姦4歲幼女案,近日,在再審開庭之際,受害幼女的家長不得不面對艱難的抉擇,接受15萬元的和解賠償,還是拒絕,但是法院再審判決中他們可能仍拿不到一分錢。受害人一家最後無奈選擇了前者。

據大陸媒體報導,8月24日,雲南省昭通市大關縣4歲幼女小浴在家附近的街邊玩耍時,被郭玉馳擄至家中實施了強姦。

9月24日,在一審中,小浴的家人提出要求郭玉馳承擔醫療費、住宿費、交通費、誤工損失、精神損失費等共計85萬餘元,一審在被告人未做出任何賠償的情況下,仍然輕判被告人五年的徒刑,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結果是被害人一分錢都沒有賠到。

在公眾的關注之下,10月17日,案件刑事和附帶民事部份被昭通市中級法院發回大關縣法院重審。而這次他們不得不選擇「拿錢和解」, 如果拒絕,法院再審判決中他們仍可能拿不到一分錢。

再過幾天就是小浴4歲的生日,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據小浴的父親王先生介紹,性侵對小浴幼小的心靈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儘管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但是孩子少有從陰影裡走出來的跡象。「小浴仍然會在夜裡驚醒或是突然哭鬧,她只要媽媽,不要我,她甚至會指著我說:你也是瘋子啊!」。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中國心理學會註冊會員王守莉認為,孩子的心理問題如果沒有長期的、有效的專業治療,也許五年都恢復不了,等她長大以後還很可能會暴露更多問題。

康復性的心理治療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對於這個以丈夫外出打工為主要收入的家庭而言,幾乎是不可能堅持的事情。「經濟條件不可能維持對孩子長期的專業心理治療。」小浴的母親劉女士坦言。

困擾他們的不僅僅只是孩子心理治療的問題。案件發生之後,不僅備受社會的廣泛關注,更轟動了這個只有兩萬多城鎮人口的小縣城,成了街頭巷尾的談資。小浴的父親已經打定主意,案件審理徹底結束之後,帶著妻女離開大關。「去別的地方打工,只要沒有人認識我們就行了。」

據劉女士介紹,一審之前郭玉馳家並未誠懇道歉,也未提出要進行經濟賠償,大關縣法院一審也未支持賠償的訴求。案件在公眾的關注之下,迫於壓力案件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之後,經法院2個多小時的對賠償的金額進行非訴訟調解,如果拒絕,法院再審判決中仍可能拿不到一分錢,她們最終無奈只好同意15萬元私了。

對此民眾紛紛留言道,中共的法律早已無法可言,法律已經如同廢紙,有權勢的可以根據需要無法可以造法,也可以有法不依,官員強姦4歲幼女,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德上講都不是15萬能說得過去的,強姦4歲幼女畜生不如。

(責任編輯:吳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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