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或脩改國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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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姚一彥丹麥報導)丹麥司法部正在考慮改變一項法律,這將大大改善那些有丹麥籍父親的兒童的權利 。

新提案意味著無論孩子在何處出生,也不論母親的國籍如何,只要父親有丹麥籍,孩子就將自動成為丹麥公民。

丹麥人權組織「人權研究所」( Institut for Menneskerettigheder)的高級研究員艾斯碧(Eva Ersbøll)表示,該提案如能通過的話,將在2014年5月生效,這是爭取平等權利的重要一步。她說:「有著丹麥父母的兒童所享有的平等權利已經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好,當新法律通過後,將達到頂點,這種變化將與許多人相關,他們將得到作為丹麥公民的所有權利。 」

更多性別平等條款

目前許多憑藉互惠條款來丹麥做家庭女工的婦女,因與丹麥人在一起而懷孕,而她們的孩子卻面臨無法獲得居留許可的問題。這表示,當這些婦女的合同到期,將不得不離開丹麥時,孩子也無法繼續留在丹麥。同樣,丹麥籍父親在他國所生養的孩子也沒有辦法輕易得到丹麥的居留許可。

目前在國外出生或非婚生兒童,只有母親是丹麥國籍才被自動視為丹麥公民。而該法案的提出正是為了解決這一不平等待遇。。

准媽媽必須表明父親的丹麥國籍

兒童權利組織「救援兒童」(Red Barnet)的發言人努費爾德(Inger Neufeld)表示,歡迎大眾提出與此相關的建議。她說:「這更能確保兒童的權利,使婚生和非婚生兒童享有平等的權利。但是,如果母親沒有表明孩子父親為丹麥籍的話,他們就不能享有這樣的權利。這就需要讓准媽媽們瞭解到,孩子出生後應該去登記。」

目前,丹麥籍父親和外籍母親在國外出生的孩子也可以獲得丹麥籍,但孩子需在年滿18 歲之前申請公民身份。

(責任編輯: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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