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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通過:GDP未達標 砍國營事業年終

台灣經濟情況不佳 國營事業年終獎金最高仍可領到4.6個月 連虧損連連的中油、台電等也有2.8至4.1個月 立委:未考量社會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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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藍悅真台灣台北報導)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平均有4個多月,最高可領調4.6個月,立委質疑未考量社會觀感,民進黨立委許添財18日提案,要求主計總處研議,將國營事業年終納入「經濟成長率參數」,一旦GDP未達標就要整體調降年終獎金。

立委許添財表示,國營事業年終獎金最高可領到4.6個月,但目前國內經濟情況不佳,認為國營事業的自我感覺和國人觀感常相背離,提案要求國營事業的年終獎金發放標準要納入「經濟成長率參數」,當經濟成長率超過或不到設立標準時,年終獎金也隨之增減。

立委薛凌說,現在年輕人一個月的薪水僅2萬出頭,但根據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可領2.8至4.6個月,平均每人可領到11萬元到36萬元不等,連虧損連連的中油、台電、自來水公司和台鐵都可以領到2.8至4.1個月,與社會現況落差太大,已造成觀感不佳。

財政部所屬的印刷廠、台灣菸酒公司、台灣金控、土銀,交通部所屬的桃機公司、中華郵政,還有中央銀行、中央存保公司及輸出入銀行,績效最優者都能拿到4.6個月年終,遭立委批評未考量社會觀感。

無盈餘不能發放績效獎金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張念中表示,自民國101年度開始,國營事業須有盈餘才能發放績效獎金,以1.2個月為上限,年終獎金之發放也都是依據相關規定,而中油、台電和自來水公司等營運不佳的事業,若無盈餘就不能發放績效獎金。

審計長林慶隆指出,國營事業考核獎金,依行政院核定的年度考成成績發放,甲等2個月、乙等為1.5至1個月、丙等則沒有。績效獎金方面,最高提撥2.4個月薪給總額,若經評選為特優的事業機構,則可再增加上限0.2個月。

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今年財政部旗下的國營事業,考評甲等人數約為74.9%,考核獎金可拿2個月,乙等者為24.6%,依分數區分為二級別,分別可領1至1.5個月,至於零獎金的丙等人員,則在1%以下。

張盛和說,八大公股行庫的年終獎金最多就是4.4個月,目前八大公股行庫也還沒有提出任何加薪建議,必須等看到提案再來決定是否會加薪,至於今年尾牙,張盛和說,去年沒辦尾牙外界批評影響餐飲業,若辦又被說景氣不佳,國營事業卻在大吃大喝,所以還沒決定今年要不要辦。◇

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去(2012)年沒辦尾牙被外界批評影響餐飲業,若辦又被說景氣不佳,國營事業卻在大吃大喝,所以還沒決定今年要不要辦。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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